近日,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充分借助交通运输部门长期管理公路水运工程的经验和技术,进一步破解公路水运工程消防审验难题。
《通知》明确了公路水运工程中依法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和抽查的常见工程项目类型。在优化要件提交方面,明确了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时,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等材料;在申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时,应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含消防查验文件)等材料。在技术审查方面,明确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施工图审查报告进行确认,并在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中予以明确。在消防施工质量监管方面,明确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公路水运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纳入建设项目质量监管体系和日常监管内容,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的过程监管。在消防验收管理方面,明确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开展工程质量验证性检测时,一并组织开展现场评定,形成结论清晰、明确的现场评定报告。同时,规范了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程序。
《通知》的出台,是住房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我省即将正式实施的《四川省消防条例》关于建立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将有效解决我省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制度存在不统一、不协调的情况,标志着我省在破解专业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难题方面有了新的进展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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