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最密集的时段,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极易引发爆炸、火灾事故。本片选取全国发生的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希望辖区居民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2021年2月3日,甘肃白银两男孩将鞭炮扔进广场下水道内,导致两人被炸飞,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枚鞭炮在地面上燃放不会存在太大伤害,显然不具备炸飞井盖的威力。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后果,与下水道中常年聚集着诸如甲烷等气体有关,隐藏在井盖下的甲烷与明火就很容易造成爆炸,并且产生很强的细浪,击碎井盖,挤周边物品飞出,都会给行人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
2022年2月10日,广西贺州4名男孩将点燃的爆竹直接扔向小轿车前部。不久,白色小轿车的前部隐隐约约有烟气冒出,在附近燃放爆竹的几个小男孩儿才发现火情,他们用水桶打水灭火不奏效后离开了,火势由阴燃转为明火,并很快就蔓延开来。消防员接到附近居民报警后,迅速到场将火势控制。
2009年2月9日正月十五日元宵节,在建的中央电视台电视文化中心北配楼违规燃放烟花过程中引发特大火灾,起火原因是礼花弹爆炸后,高温星体落入文化中心建筑底部擦窗机检修孔内引燃,检修通道内壁的易燃材料引发大火,在火灾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亿余元。央视大火案发后,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烟花易冷,安全长在。爆竹燃放时,隐藏着巨大风险,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再次呼吁大家响应街办号召:1.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更安全的庆祝方式,如电子烟花、灯光秀等。2.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防止因好奇心而引发危险行为。节日的意义在于团圆与欢乐,而非危险与伤害。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绿色、和谐的节庆环境。
来源:新合融媒体中心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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