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
实验教学管理
中心制(四)
在实验室里,一场场科学探索之旅随时启航!但要知道,这里的特种设备、生物实验、辐射源及激光设备等,犹如神秘丛林中的未知挑战,操作不当就可能暗藏危机。别担心,实验教学管理中心为我们精心打造了一面坚固的盾牌——完善的安全制度。让我们一同走进它,开启安全又精彩的科学探索!
五. 生物安全
1.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须在相应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开展;生物安全实验室分为BSL一1、BSL一2、 BSL一3、BSL一4四个级别,其中BSL一4防护要求高。
2.从业人员须经过省卫生部门组织的生物安全培训,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3.不同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柜。实验室门口须有生物危害警示标识,并保持关闭,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入内。
4.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保藏由专人负责,实行“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做好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采购、保藏、实验、销毁记录。
5.应定期对可能接触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场所、物品、设备等进行消毒杀菌。
6.饲养实验动物及进行动危险度生物安全等动物实验须在持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实验室内进行,严禁在其他场所进行。
7.使用动物需向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索要动物质量合格证明书;并遵循“3R”(即“减少、代替和优化”)原则,尽可能用别的方法或用低等动物代替高等动物。
8.生物化学类实验废弃物应用黄色专用塑料带进行包装分类收集,做好标识,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送学校生化固废中转站。其中,锐器类废弃物需用牢固、厚实的纸板箱等小的容器妥善包装。对于被病原微生物污染过的废弃物,须先在实验室进行有效灭菌(灭活)后方可送储藏室。
发现事故,应立即报告实验教师和安全责任人,并报学校职能部门,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救援。
六. 辐射安全
1.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须经学校报政府环保部门审批,获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辐射场所需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并对放射源实行专人管理和记录,时常检查,做当心电离辐射到账物相符。
2.涉及辐射人员必须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超过有效期的需接受复训。
3.涉及辐射人员在从事涉辐实验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规范操作,避免空气污染、表面污染及外照射事故的发生;并正确佩带个人剂量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4.涉及辐射人员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职业健康体检。
5.生在从事涉及辐射实验前,应接受指导教师提供的防护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指导教师对学生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6.放射性物品的购买必须报职能部门初审,再经所在地的区、市、省三级环保部门批准,方可购买。对于进口的放射性物品,还须报国家环保部审批。
7.若遇到放射源跌落、封装破裂等意外事故,应及时关闭门窗和所有的通风系统,立即向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启动应急响应,并通知领近工作人员迅速离开,严密管制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控制事故影响的区域,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8.放射性废弃物需分类收集,并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或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并报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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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淙元
图片:来源网络
责编:辛诗涵
供稿审核人:张永雪
终审:侯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