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五万!炭步曝光一起典型事故隐患案例

民生   2024-10-08 22:42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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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花都区炭步镇应急管理办对广州市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储存仓库时,发现未设置专用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酒精,低闪点油漆)。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企业作出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隐患曝光


▲整改前


▲整改后


违反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 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警示提醒


作为危化品企业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质齐全,保障存储环境安全,注重危化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及运输过程中的任何细节,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切勿以身试法,只顾生产,不顾安全;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对照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安全管理“六必须”内容落实自查自纠。


来源:炭步镇应急管理办

编辑:花不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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