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包头市公安局组织召开“树立有解思维、提高工作标准、争创一流业绩”专题活动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4次集体学习,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明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市局党委班子成员、二级以上高级警长、市局直属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集体学习。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刘国明领学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在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重点强调了孙绍骋书记提出的“七个摒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会议精神,坚决摒弃制约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全面树牢正确发展观、政绩观。
会议强调,要把专题活动成效体现在促进工作的实绩实效上,全面提升统筹协调、研究谋划、贯彻落实的能力。要把开展专题活动同高质量完成公安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同2025年工作思路谋划结合起来,同市委巡察工作结合起来,带领全市公安民辅警再接再厉抓好四季度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打好今年的收官战。要聚焦查摆问题,树牢“有解思维”,以“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的行动自觉,增强“敢解”的勇气、提升“善解”的能力,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辅警适应时代新要求、人民新期待、执法环境新变化,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包头、平安包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