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帕镇专职联防员招聘公告

文摘   2025-01-20 19:24   云南  
为深化边境物防、技防设施有人使用、有人管理、有人维护,实现对跨境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在早”“处置在先”,切实提高边境管控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共招聘4名专职联防员,主要从事边防办、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中心日常事务、边防基础设施日常巡查检查、相关监控设备日常管护、联防所监控大屏巡查值守等工作,聘用人员将分配至上帕镇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中心、2个边境联防所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限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生理缺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协助开展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工作,能长期在边境艰苦环境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治安维稳秘密,遵守纪律。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从事过警务辅助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2.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人员,及在边境管控、社会维稳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4.联防员工作具有特殊性,协助应急处突、巡边巡界等工作量大、风险系数高,同等条件下男士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招聘人员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招聘人员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

3.招聘人员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偷引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6.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属于吸毒人员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8.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高血压、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选聘的;

10.招聘人员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11.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开展报名、笔试、面试、政审等程序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1月23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上帕镇边防和平安法治办(上帕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4楼)

上帕镇边防办联系人及方式:何旭峰  18213506079。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士兵(官)退出现役证,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由镇边防办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1月24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上帕镇五楼大会议室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按照招聘人数1:3设置开考比例,若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招聘名额。

(四)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1月24日14:30

面试地点:上帕镇五楼小会议室

按照笔试成绩1:2确定进入面试考察范围,考生需于1月24日14:00抵达上帕镇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组成最终成绩,选取综合前四名进入政审。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综合前四名人员所在地村(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

(六)体检

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由镇边防办统一组织本辖区内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上岗时间为2025年2月1日。

正式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好、本人愿意继续从事此工作的可续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怒江州贯彻落实<关于打造云南强边固防升级版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和相关规定执行,税前综合待遇不低于4327元/月(含五险个人部分),试用期工资按照实际发放工资80%计算。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选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上帕镇纪委联系方式:0886-3411328。

本次招聘工作由上帕镇边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登记表.docx

上帕镇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


更多精彩推荐,请扫二维码关注我们
编辑:王雪纯   责编:何玉萍   总编:张帝
投稿邮箱:2769869569 @qq.com


康乐上帕
旨在为上帕镇群众提供各类信息,方便全镇人民群众了解福贡县上帕镇动态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