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的许女士给《现场》栏目热线打来电话说,8月26日早上,她的女儿骑车经过莆田市荔华东大道的一处窨井时,摔了,不仅人受伤了,车也损坏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许女士说,为了方便出行,今年7月,她给刚高考完的女儿买了辆电动车,但没想到,新车才买一个多月,就出了事。许女士回忆,8月26日 7点10分左右,她女儿骑着电动车从莆田市荔华东大道经过时,连人带车摔在一处没有井盖,也没有警示牌的窨井上。
许女士说,还好女儿伤得不是太严重,当时她也报了警。9月5日,在莆田市荔华东大道与广化路口交界处的事发现场,记者看到井盖是完好的。记者注意到,这个路口车流量非常大,并且经过的多数是大型货车。从许女士提供的现场图片来看,她女儿摔倒的地方,当时并没有井盖。
许女士说,井盖虽然盖上了,但是,她给女儿刚买的新车摔坏骑不成了,心里很不是滋味。许女士说,为了协商赔偿事宜,她先后找过几个相关单位,可是交警部门表示这事不归他们管,12345投诉热线也没有给答复。
许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后,她曾联系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投资、建设、开发和运营的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城投的回复是,让她先自行修车,然后拿发票去协商赔偿。
不过,许女士表示,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后来并没有进行赔偿,在多次催促下,一名工作人员曾联系她,说缺失的井盖归属单位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并发了带有“电信”标志的井盖图片给她。然而,当记者跟随许女士来到事发现场时,却发现事发现场补盖上的井盖,和莆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所发的图片不一样。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在得到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缺失的井盖是属于电信部门这一信息后,许女士拨通了中国电信客服电话10000,客服人员表示当时工程队负责人建议许女士报警,因为如果这事归电信负责,交警会出具责任认定书,并通知或在线执行用户的需求。许女士可以先去咨询一下工程队负责人。
不过之后,许女士一直未能联系上这位工程队负责人。9月6日,许女士告诉记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后来给她回电,说这件事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许女士现在究竟该怎么办呢?广州国晖(福州)律师事务所洪锦律师表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洪律师认为在本案当中,许女士的女儿摔倒时,现场并没有井盖,城投公司也表明了该路段是电信公司所有,那么,许女士可以将城投公司提供的相应证据交给电信公司,并与电信公司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许女士到法院起诉电信公司。
9月11日,许女士致电记者,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在莆田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上回复,8月26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工作人员已现场核实,非井盖缺失,系被车碾压造成损坏,现场使用了反光锥围起,同时也立即协调工程队更换完毕。对于许女士提出的赔偿事宜,因赔偿涉及事实还原以及责任划分,建议走程序,由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截至新闻播出前,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消息是,徐女士提出的赔偿事宜,双方依旧没能协商成功,12345平台建议徐女士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关于此事进展,《现场》记者将继续关注。
来源:福建台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记者:肖玉水、陈歆怡
编辑:陈馨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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