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
参保人选择缴费基数上限的:
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056.6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52.83元。
参保人选择缴费基数下限的:
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36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8.21元。
医保缴费基数为定额,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76.32元。
此外,本市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2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057元。
如果参保人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
如果上一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的下限,那么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以2024年下限来确定。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链接
查看原文内容
来源: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
点“在看”给我一朵小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