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倒计时!事关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民生   2024-10-29 16:0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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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工)单位注意!

2024年北京市用人(工)单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即将结束

需要申报的单位请及时办理!

此前北京残联官微推出了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

政策问答(一)

点击下方链接即可查看


政策问答来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这些要点需注意


本期将为大家继续解读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政策

👇👇👇


01

用人(工)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如何进行申报?

(一)网上申报。登录北京市残联官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专栏、互联网网址(http://kstbcs.bdpf.org.cn:8443/wbxt/#/login),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专栏进行申报。

(二)现场申报。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进行申报。

(三)邮寄材料申报。邮寄申报材料至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进行申报。


02

用人(工)单位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时,应提交什么材料?

(一)网上申报的,按要求上传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二)现场申报和邮寄材料申报的,提交《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各1份并加盖公章。

(三)存在以下情况的,还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1.所申报残疾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说明。

2.所申报残疾人为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就业的,应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认定表》。

3.所申报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不一致的,按《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京残发〔2022〕5号)第五条,提供相应的上下级隶属关系材料、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项目申报材料、代发工资协议。

4.用人(工)单位对所申报残疾人的工资、社会保险数据有异议的,提供其工资收入凭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


03

用人(工)单位如何使用网上申报系统?

用人(工)单位登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后,点击页面正下方图标下载《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04

用人(工)单位如何进行异地申报?

需提供所属地规定的办理材料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进行申报,审核员通过认证窗口受理或指导用人(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05

用人(工)单位异地申报需变更申报信息的,应如何处理?

应当先通过认证系统提出申请,待所属地年审机构审核同意后,再通过认证系统重新申报。


06

用人(工)单位在申报时,发现残疾人已认定为其他用人(工)单位按比例就业的,如需变更认定结果,应如何处理?

须和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现场办理,提交申请变更用人(工)单位确认承诺书。如有变化按中国残联最新要求办理。


07

用人(工)单位对申报的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用人(工)单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携带相关补充材料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重新办理。


08

用人(工)单位如何重新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用人(工)单位在审核办结后需要重新申报的,应在本年度申报审核期内提出重审,对重新审核结果无异议的,确认后打印新的审核认定书。


09

用人(工)单位如何查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结果?

用人(工)单位可进入系统实时查看,也可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现场查询。


10

如何查询北京市用人(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政策法规?

用人(工)单位可登录市残联官网(www.bdpf.org.cn)查询用人(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政策法规。


来源: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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