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
鉴于近期其他市州发生一些民办幼儿园跨学期违规收费、负责人卷款跑路事件,造成家长损失,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为保障家长和孩子们的合法权益,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教育部门温馨提示如下。
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缴费。学校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请您关注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栏,了解经发改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内容。在缴纳费用时,请您仔细核对收费明细,确保所交费用与公示内容一致。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学校或属地教育主管部门。
坚决抵制预交费等违规收费。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等应在开学报名时统一依法依规按学期收取,严禁跨学期、跨学年预收费。请您自觉抵制各种折扣和优惠预存等宣传诱惑,谨慎缴费,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民办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家长另行收取规定项目外的费用,请您抵制相关的隐性收费和不规范收费的行为。
向专用账户缴纳费用。民办幼儿园收取费用应缴入在主管部门备案的学校专用账户,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收取费用。民办幼儿园的专用账户信息须在收费公示栏公示,建议家长开学时将保教费、服务性费用等缴存到民办幼儿园专用账户,杜绝将有关费用转入个人账户。
供稿:发展规划科 财务管理科
审核:办公室
审签:蒋宇峰 谭晓花
编辑: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