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原市长王喜良的“歪理”

文摘   2025-01-15 20:37   安徽  


1月14日晚,云南的反腐专题片《纵深推进》,播出第二集《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该片首次披露,昆明市原市长王喜良敛财超4000万元,且曾攀附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


王喜良1963年12月出生。他是湖北黄冈人。曾任曲靖市副市长,省发改委副主任、主任等职。


2016年1月,他出任昆明市市长,2021年1月转岗省人大,后因“昆明晋宁长腰山过度开发严重影响滇池生态系统完整性”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调研员。


2024年4月,王喜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贪官贪有几多,腐有几何,以及弄那些官场攀附的勾当,并不稀奇。很多贪官落马后,一查,纪法问题清单中,绝大部分都是差不离。


少有些什么新鲜的。


不过都是个官迷,财迷,外加一个奢靡,后面有个无度的后缀,而已。


但在片子中,王喜良的一番话,倒是显得很另类,很别样的。他说的是:


我在曲靖受过一个处分,所以造成我思想上严重滑坡,开始不信组织信个人,找后台、攀附关系,让自己政治上有安全感


这大概就是王喜良忏悔的一部分。


在这里,他分析了自己所谓思想严重滑坡的原因,以及自己攀附关系的目的所在。


乍一听,还是那么回事。有原因,也有后果,而且还都是他自己的问题。从不信组织信个人开始,一发而不可收,到最后停不下来了。


但我觉得,这不过都是王喜良的“歪理”。


你看。他把他“在曲靖受过一个处分”,当成了他思想严重滑坡的原因。那么,他的潜台词也许就是:


当时给他的那个处分,是不应该的了。治病寻因,吃葫芦刨根。那个“根”,就是那个处分。


这是个什么话。难道说,当时处分他,是处分错了吗?


这分明就是拿着个“不”字当理讲。是个“歪理”嘛。延伸一下,这就是狡辩。在应该真心忏悔的场合下还在狡辩,他忏悔的说辞,却值得怀疑和警惕了。


多说几句。


贪官落马被查,根在他做过的事,敛过的财。而不是曾经挨过组织的处分。对更多贪官而言,如果说曾经受到过组织的处分或谈话提醒,那也是组织对他的挽救。


说回王喜良。


2016年1月,他出任昆明市市长,2021年1月转岗省人大,后因“昆明晋宁长腰山过度开发严重影响滇池生态系统完整性”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调研员。


这其实说明,他在受处分之前,就已经“严重滑坡”了。否则,怎么会发生“过度开发”,又带来“严重影响”的后果了呢。


当然,也可能那个处分,对他贪腐越来越厉害了,有一个催化作用。


反正他是“破罐子破摔”了。不被查,算是自己走运,侥幸。被查了,只能自认活该。


记得曾有贪官这样自我剖析:一次又一次的湿鞋后,自己都认为无可救药了,于是,干脆跳河里,洗洗澡吧。


也许后来的王喜良,也是这么个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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