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有关规定,为落实益阳市人防警报试鸣日制度,桃江县定于2024年11月1日组织全县防空警报试鸣。
一、试鸣时间
2024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
二、鸣放载体
本县所设全部防空警报器
三、鸣放标准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
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以上警报均按一个周期试鸣,每次间隔5分钟。
请市民听到警报信号后
互相告知
不要恐慌
编辑 张红莉
审核 刘 琦
监审 卢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