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实施公安交管8项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其中在北京、天津、苏州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目前已累计为5000多万名车主核发电子行驶证,取得良好效果。
近日,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惠及面,公安部部署自11月4日至12月2日在全国分三批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车主可以对照本地启用时间安排,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纸质行驶证应当随车携带;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相关窗口业务办理。
电子行驶证如何申领?
个人车辆申领
单位车辆申领
收到用户提交电子行驶证申领请求后,系统核对机动车状态信息,通过“交管12123”App告知申领结果。
本人直接出示
授权他人出示
需要使用非本人或单位车辆电子行驶证的,需经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授权方可出示。
点击电子行驶证下方【授权】按钮进入授权列表,点击页面下方【新增授权】,填写被授权人身份证号、姓名和授权有效期,选择用途事项,提交授权。提交后被授权人电子证件列表中将增加授权电子行驶证列表项,用户可点击显示授权出示的电子行驶证。
授权有效期最长为7个工作日。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可在授权列表中点击【解除授权】按钮中途解除授权,解除授权或授权到期后电子行驶证自动作废,被授权人“交管12123”App不再显示。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 张红莉
审核 莫 斌
监审 卢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