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重庆长寿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政法委员会委托特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长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本次共招用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
二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政治素质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能适应日常轮班及节假日值班;
(二)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四)熟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的办公软件;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告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以及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综治中心工作情形的人员。
三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1.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8月2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长寿保安集团劳务派遣办公室403室(长寿区菩提东路2688号,长寿化工职业学院对面),联系电话:40254178,联系人:任老师(保安公司);联系电话:40661086,联系人:李老师(区委政法委)。
3. 资格审查材料
(1)正确、完整填写《员工招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或2寸彩色白底免冠登记照1张,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1份;
(3)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取得学位的还需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获得有相应岗位资质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时需将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征信报告、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三页复印在一张A4纸)等资料及复印件交齐,便于资格审查。
(三)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类型为文字速记和综合分析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3日上午10:00-12:00,长寿保安公司5D会议室。
(四)面试
1. 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有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1.5:1比例开展面试。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3.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 面试地点:长寿保安集团4B会议室。
5.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公示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面试处及“长寿圈人才网”上公布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及政审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为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
体检合格者按通知到长寿保安集团402室领取政审函。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原则上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直至额满为止。应试人员最终通过体检、政审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聘用
对于拟聘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重庆长寿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办理用工手续。
(八)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重庆长寿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待遇为3500元/人·月(含个人社保)+绩效考核(满足平时及年度考核要求,800元/人·月均)+法定节假日加值班补助,并按政策规定享有“五险”,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薪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按政策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
用工单位与长寿保安集团对录取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用工单位负责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长寿保安集团协助用工单位对录取人员进行合同签订、考勤核实、工资造发、社保缴纳、档案管理等,并对招聘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五
本次招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六
重庆长寿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招聘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重庆长寿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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