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网络造谣传谣被巫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文摘   2024-12-29 21:45   重庆  

 今年以来,巫山县公安局深入开展“净网2024”和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对本地网络乱象重拳出击,严查严处各类涉网案件,有效强化了网络秩序。近日,我县龙门街道曾某明、福田镇龚某彬、官渡镇陈某春、龙溪镇梁某、大溪乡段某春等5人为发泄个人情绪,挑战法律底线,在抖音、微视频等网络平台故意捏造事实,散布传播“奉节县巫山镇”等恶意篡改行政区划的谣言信息,擅自发布“污名化”侮辱他人的不实信息,引起广大网民关注质疑,对巫山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巫山县公安局专案调查,对曾某明等5人依法予以查处。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对法律心存敬畏,不要随意捏造事实、散布虚假信息,不盲从听信网络传言,不盲目跟风,不给不实及违法信息言论增加热度。对不明来源的网络信息切勿转发,对无法证实真假的信息不要跟帖评论,自觉规范个人网络行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守法用网、文明上网。信息发布者应当对评论区履行管理责任,对违法和不良评论信息要及时删除。同时,巫山县公安局也将加大对各类网络谣言的查处力度,全力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责任追究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来源:巫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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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巫山县融媒体中心
主   编:魏明尧
编   辑:黄美玲
法律顾问:重庆抉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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