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首届楹联书法展览征稿启事

文化   2024-11-17 18:47   山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推动重庆市书法事业的健康发展,展示我市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对书法经典碑帖深入学习和研究的成就,进一步繁荣我市的书法艺术。决定于2025年3月在长寿区举办重庆市首届楹联书法展览,现将征稿启事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重庆市长寿区美术馆

重庆市长寿区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岁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市民均可投稿。

1. 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市民,须提供重庆市身份证复印件。

2. 已定居重庆且工作3年以上的外来人员,须提供外地身份证复印件和重庆工作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


三、书写内容

1. 提倡书写关于长寿风物的楹联作品;鼓励自撰与长寿经济社会发展、自然人文景观相关的楹联作品,自撰联需符合联律规则。

2. 亦可书写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名联,书写他人联须在落款注明楹联作者或出处。 


四、作品要求

1. 需投寄作品原件,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来稿请勿装裱;书体不限,来稿一律需附释文;单联尺寸不超过180cm×50cm(竖式);需独立创作,如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不予评审。

2.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同时,请附《投稿登记表》(无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作者在渝工作3年的工作证明,不予评审)。

3. 免收报名等费用。投稿一律不退。


五、评审要求

1. 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抽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入展(含获奖)180件。

2. 奖项设置:本次大展设获奖作品10件,每名获奖作者奖励现金2000元。

3. 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4. 参评作品必须本人真实创作,严禁代笔行为,评审结束后将随机抽查复试并公示。凡被举报者,经评委会现场考核核实,证据确凿,取消资格。


六、展览与编辑作品集

1. 展览开幕式拟定于2025年3月下旬在重庆市长寿区举行。

2. 所有入展、获奖作品编入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 获得优秀奖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 编印《重庆市首届楹联书法展览作品集》,赠送获奖、入展作者每人一册。

3. 非重庆市书法家协会会员的重庆作者获奖即具备加入重庆市书法家协会条件,重庆作者入展具备加入重庆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4. 奖金、证书、作品集未到开幕式现场领取的,由承办单位在开幕式后一个月之内寄发。

5. 举办单位对投稿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和信息网络传播,以及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展览权等权利。

6. 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八、征稿日期

自征稿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和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长寿区文化馆4楼420(信封上请注明“重庆市首届楹联展”字样)

收件人:叶岭欣

电   话:13883581606  023-40231851



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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