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楷书正名
近十多年以来,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数届全国楷书展览评奖以及各个省市书法专业团体或知名企业、组织冠名主办的数届楷书展览评奖公示的作品,经过本人不完全统计,经过网上资料及印刷资料统计,有的一半以上甚至有的一多半以上,按照楷书的定义,不具备楷书的特征与要求,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楷书,但是却奇葩地都被专家评委评为入展及获奖作品。仅以中书协2010年10月10日主办的《第二届当代中国楷书名家作品邀请展》及2013年6月16日主办的《全国首届楷书作品展》两大全国楷书展统计结果来看,楷书展展出的规范的楷书作品所占的比例相当的低,前者只有5%,后者只有10.17%,即使放宽标准具有部分楷书规范要求的作品所占的比例也非常低,前者只有19%,后者只有19.66%,低到令人吃惊的地步,绝大多数竟然都不是真正的楷书。
2017年3月3日,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全国第二届楷书作品展》在河北省博物院举行。从网上已经发布的部分入展作品来看,真正符合规范楷书的作品仍然很低,绝大多数“楷书”作品依然走着前述楷书展草率、粗放、不规范的路子。
那么,什么是楷书?楷书的典型特征是什么?不是楷书的作品入了楷书展、获了楷书奖这一乱象是不是应当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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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楷书
“楷书”这个名称,历史上主要有三个意思。
第一个是指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某一时代的规范字而言,所以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篆书、隶书乃至草书都可以称之为楷书,有其具有法度,可作为楷式、模范的书法的意思。卫恒《四体书势》说:“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这里是指八分(隶书)为楷。又说:“伯英下笔必为楷”,则是指草书为楷。清代刘熙载《艺概》中说:“楷无定名,不独正书当之。汉北海敬王睦善史书,世以为楷,是大篆可谓楷也。”这是称大篆为楷。
第二个是指隶书。东汉末年蔡瑁《劝学篇》:“上谷次仲,初变古形”。《晋书·卫恒传》:“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王愔《古今文字志目》:“王次仲始以古书方广少波势;建初中以隶草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楷模。” 张怀瓘《书断·八分》:“八分已减小篆之半,隶又减八分之半,然可云子似父,不可云父似子,故知隶不能生八分矣。本谓之楷书,楷者,法也,式也,模也。”清刘熙载《艺概》:“‘卫恒言王次仲始作楷法’,指八分也。”这里将隶书专指楷书。
第三个则是指正楷字,即指我们现在意义上的楷书。“楷书”一词作为汉字的重要字体名称,较早见于王献之的外甥羊欣的《采古来能书人名》: “(韦)诞字仲将,京兆人,善楷书,汉魏宫馆宝器,皆是诞手写。”韦诞是三国魏时著名书法家。启功也说: “楷这一形容词当作独立书体的专名,则是晋代以后的事。”这种说法和羊欣提出楷书概念的时间基本相符。
楷书在历史上开始称为“真书”、“正书”。 宋以后,“楷书”就成为我们所说的楷书的专称了,并一直沿用至今。从楷书初始被称做“真书”、“正书”就可以看出,这种书体方正端齐,有别于长纵形的小篆和横扁形的隶书(八分),是为正体,可做楷式,且多用于题勒、刻石、碑铭诸类,是极为正式的,又都是给人看的,所以楷书更注重供人欣赏,孙过庭高度概括为“隶欲精而密”,给人点画精致、结构严密,体式雍和的享受。从上述名称可以看出,楷书是一种规范的、端正的、成熟的书体。
二、楷书的特征
从我们现在占有的历史资料来看,楷书滥觞发轫于两汉,发展形成于魏晋,定型全盛于隋唐。此后,楷书作为中国文字最后的定型书体一直延续至今,不再变化。这充分说明楷书作为一种实用的交流工具和书法艺术书体,有着不可替代的优越性,体现了中国文字和书法发展的必然趋势,达到了书法艺术形式和内容、实用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
那么,楷书在唐朝到达高峰完全定型之后,其作为成熟的楷书,或定型的楷书,或者作为书体之一的标准的楷书,或者说现代意义上的楷书概念,都有哪些明确具体的书体点画特征呢?正是这一特征才使楷书自成一体,有别于其它书体而独立存在。
古代最早系统论述楷书书写规范的是《永字八法》,它对汉字楷书书写的八个笔画提出了具体详细的书写要求。王羲之在《笔势论十二章》提出“分间布白,远近宜均,上下得所,自然平稳。”唐欧阳询在《三十六法》提出“疏密停匀,长短、大小匀停”。唐张怀瓘《评书药石论》:“盖欲方而有规,圆不失矩”。
从上面古代楷书书论可以看出,楷书书写的要求是极其规范的,有规,不失矩,疏密停匀。也是非常具体、详尽的。它从形体上要求匀停,宜均,平稳,从点画上要求更是具体明确,一点一画皆有所本,都有规范。正是在永字八法等楷书书写规则的引导、要求、总结、规范下,才使得楷书这一最美、最正式、最规范、最终定型的汉字书体得以确立。一经确立之后使用至今不再变化。
下面,再看现代词典对于楷书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海·真书》:中国汉字一种书体的名称。又称正书、楷书。字形方正,笔划平直工整,是在汉末八分书(见隶书)基础上演变而成的新书体。这种书体三国时已通行全国,世传魏初钟繇为真书之祖。隋唐以后真书在书法风格上有了新的发展,代表作如智永《真草千字文》中的真书和欧阳询的《九成宫醴泉铭》。现在通行的汉字手写正体字。
2、《汉语大词典》:汉字书体之一种。又称正书、真书、正楷。由隶书演变而成。以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故名楷书。现在通行的汉字手写正体字。
3、《汉语辞海》:也叫“正书”、“真书”。为纠正草书的漫无标准和减省汉隶的波磔而形成。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故名。始于汉末,盛行于魏晋南北朝,至今通行。
归纳上面的定义,楷书的要点为:楷书是一种汉字书体,笔画横平竖直,字体方正,端正工整,可作楷模,始于东汉通行至今的汉字手写正体字。所谓手写可理解为与版刻、铸造、电脑合成等非手写字如仿宋体等相区别,按照手写楷书制版、勒石的不在其列。
三、什么不是真正的楷书
本来,定型之后的楷书,或真正的楷书,或现代的楷书,或规范的楷书概念可谓清楚明了。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非常清楚的概念却由于近年来具有相当权威的书法专业组织、专业媒体、书法专家等的“新观点”,“新认识”,“新视野”反而把民众对于正常的,常识性的楷书概念弄得面目全非,不知所云,广大群众及书法爱好者对楷书展上展出的大量“楷书”大呼“什么鬼”、“看不懂”,斥其为“非楷书”。
楷有楷模。楷书的结构用笔具有很强的规律性,可以说是最规范的一种字体。
反过来说,具有以下特征的肯定不是真正的、定型的、规范的、现代的楷书——
1、 带有隶书笔画的字(属于隶书,或非隶非楷)
2、 笔画歪斜,结构不够平正、方正,大小不够匀停的字(不是正体);
3、 八法不具备的字(点画不精,遑论楷模);
4、 笔画连笔的字(具有行书特征,非楷非行。或属行楷,超出楷书范畴);
5、 笔画暴露筋骨,辄成棱角的字(属于败笔或称病笔,最为低级)。
拿以上标准去衡量大量的非楷书字,就非常容易判断了。这或许为中书协、各省市书协及其楷书专业委员会的专家评委在以后品评、评判楷书字提供了可操作性的参照。
四、非楷书入展乱象应当得到纠正
近年来楷书展览出现了一种轻视定型楷书、排斥定型楷书甚至否定定型楷书,转而取法魏楷、写经、甚至汉简的趋势。相当大比例的入展、获奖楷书作品,都是舍弃规范楷书,试图突破“法”,在“法”外寻求发展的路径,表现在追求隶意,模仿魏楷,变形结构,夸张笔画,而一味追求“初楷”、“草楷”。那么这一倾向是不是楷书创新和发展的方向呢?本人认为这恰恰是楷书创新和发展的误区。
为了与初期粗放、低级、草创、不成熟的、尚未定型的楷书相区别,这里把成熟的、定型的、标准的楷书称为“定型楷书”、“规范楷书”、“真正楷书”。把前者称为“初期楷书”或“粗放楷书”。“初楷”包括秦、汉楷书的萌芽以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切尚未成熟的初始楷书,典型的有现在称之为魏碑的魏楷书体。初唐以欧、虞、褚为代表,尤其是中晚唐以颜、柳为代表的楷书便是定型楷书的杰出代表。“草楷”一词是我对于近年来书界写不规范楷书现象的统称。此处的草之意为原始,粗放,低级、潦草,不规范,不具法度,无有楷则之谓。
那么被清包世臣、康有为大力赞誉为“大美”的魏楷是不是就真的那么大美,美得超过了唐楷呢?许多创新楷书者舍弃唐楷而追求魏楷是不是一条正路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如果魏楷真的如此“大美”,则千百年来各朝先哲,书法巨匠,社会大众都罔顾明珠,似乎只到出现包、康二氏才慧眼识珠,发现了“新大陆”。其实这根本就不是“新”大陆,而是人皆尽知的“旧”大陆。定型楷书与初楷相比,无论从技法难度还是从艺术审美高度上来看都远远超过后者,这是书法发展史做出的选择,是千百年来大浪淘沙的结果,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试想如果魏楷真的那么大美,美的超过了定型楷书,那么历史选择的就是魏楷而不是“晋楷”更不是定型楷书了。这当然不符合发展观、进化论。因此,真正的大美不是魏楷,而恰恰是唐楷,魏楷在唐楷面前只能称之为小美而不是相反。尽管楷书自宋代起就步入了衰途,但我们不能归因于“圄于法”所致,盲目的舍弃“法”,盲从去复古,想要另辟蹊径,是方向性的错误。
楷书的最高境界自然是正而不板,“寓奇险于平正,寓疏秀与严密” (清杨守敬语)乃佳,能够做到这一点便是楷书大家,可惜几千年来也没有几个;如果做不到,实属正常,可求其次,即做到平正工整,端正庄重,出规入矩,匀称精到,也十分不易,可堪称名家,至少是行家;最糟糕的便是,舍正求奇,弃平追险,无视法度,粗放潦草,东倒西歪,大胆变形,极力夸张,诡异谲怪,貌似很有个性,仿佛推陈出新,其实荒诞不经,超出楷书范畴,路子一歪,愈骛愈远,别说成家,简直是败家。
说到这里,如果有人依然非要认为我所说的草楷,即初创、粗放、初级或低级特征的楷书本身仍然就是楷书的话,那我要说你也可以固执地用草楷去参加楷书展赛,但你绝对不应当入展,更不应当拿大奖。道理太简单不过,这如同器乐比赛,如果你非要把初级练习曲搬上台去表演,自然比不过演奏高级复杂技法曲目者。也好比声乐比赛,如果你非要用简单的一首儿童歌曲去与高难度的作品比赛,结果可想而知。又好比你参加国际标准舞比赛,你非要把简单初级动作组合起来参赛,你不可能因此而获得大奖,取得名次。最好比选美大赛,别说评委选出的前三甲、前十名是歪鼻斜嘴、细臂粗腿、便腹壮腰、身材失调的而不是五官端正、四体匀称、三围协调、体型端庄者,就是这样的选手进入初赛都是天大的笑话?
然而,这种笑话,却真的就在我们全国楷书展及其它各种楷书展上出现了,而且一演就是十几年,一发而不可收拾,真的令人忍俊不禁,哑然失笑,十分滑稽,而又无可奈何,令人扼腕,乃至痛心!
总而言之,一切不符合楷书概念定义的非楷书字、草楷在楷书展这个舞台上的表演、闹剧应当休矣!
真心希望在以后的楷书展上面,不要再出现草楷,楷书展征稿应当明确要求投稿作品为规范楷书,还楷书本来面目,评选出的楷书作品是真正的“楷”书,优秀楷书作品能够成为大众学习欣赏的楷模。
事实上,符合楷书定义的特征,在楷书框架内去书写,可以一直创造下去,比如结体适当的可长可扁,中宫或紧或松,运笔可舒展可含蓄,可顺入露锋也可逆入藏锋,笔画可粗可细,横画或仰或俯,竖画或相或背,等等,加之书写时的场景环境,心情情绪,加以挥发,自然会有一种独特的不同于别人乃至不同于以往自己的体式,不可能千篇一律,毫无个性。假以时日,出现可与唐楷、宋楷、元楷相比肩的楷书也未可知,怎么就说写规范楷书到了浅薄、技穷,无法变通甚至无法创新的地步了呢?
为楷书正名,不是个人好恶问题,也不是小题大做,这是大是大非问题,不容含糊。它关系到对楷书概念的理解,关系到对楷书审美的评判,关系到对楷书创新的引导,关系到对楷书发展的认识。故此成文,以资引起书法界、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的重视,想必对于中国书法的发展不无益处。尤其是对于正在热心于草楷,“大胆”、“无畏”创新草楷的一大批青年书法新秀从岔道中出来走向正轨,具有现实意义;对大众,特别是成长中的青少年楷书审美不要误导歧途,舍本求末,具有引导意义;对中国中小学生书法学习教育从一开始就走正路,法上而弃下,更加具有长远意义;对不要拉低汉字楷书在国际上的形象定位,也不无重要意义。
对楷书展入展作品不是规范楷书的统计说明:
2005年8月第二届“杏花村汾酒集团杯”全国书法电视大奖赛决赛楷书组入围10名,由于未能查到出版的入围作品集,仅从电视录像视频资料来看,真正符合规范的楷书作品竟然没有一幅, 放宽标准也只有沈一丹、单凌军2幅勉强具有部分楷书规范要求,其余8幅根本不属于楷书范畴,其中赵广付1幅作品属于小行书。
2010年10月10日由中国书法家协会楷书专业委员会主办,重庆市书法家协会和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二届当代中国楷书名家作品邀请展》在重庆市三峡博物馆开展。该展览汇聚了来自全国百名楷书名家的100幅作品。经过本人按照楷书定义进行筛选,竟然令人惊奇的发现仅仅只有张宇、杨明臣、余中元、吴茂礼、缪经伦5幅属于楷书,放宽标准之后另有19幅勉强具有部分楷书规范要求,另外76幅均明显不属于楷书范畴,甚至有四五幅几乎连行楷都算不上,竟然也都作为名家楷书参展了。
2013年6月16日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重庆市书法家协会和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办的《全国首届楷书作品展》在重庆南坪会展中心举行。全国首届楷书作品展,获得优秀奖的有10名,共入展295名。经过本人按照楷书定义进行筛选,优秀奖的10幅中,仅仅只有陈龙、徐朝江、覃兆平3幅属于楷书,放宽标准另有4幅勉强具有部分楷书规范要求,其余三幅根本不属于楷书范畴。其它285幅入展作品中有郭志清、李建设、徐安林、叶核成、张胜奇、暴学伟、李健华、白时峙、陈光健、陈奕松、洪伦胜、许嘉衍、韩兆虎、张世桢、李昌也、张志刚、罗远致、宋亿勇、鲍佩红、卫文明、刘志延、孙良、李延庆、杨华、牟延军、孙加俊、周召华27幅属于楷书,放宽标准有54幅勉强具有部分楷书规范要求,其它204幅均不属于楷书。
2017年3月3日,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全国第二届楷书作品展》在河北省博物院举行。此次展览共展出作品215件,包括评委、监委作品18件,入展作品197件。由于尚未见到出版的入展作品集,仅从网上已经发布的部分入展作品来看,真正符合规范的楷书作品仍然很低,绝大多数“楷书”作品依然走着以往楷书展草率、粗放、不规范、没有楷则的路子。
林泉,此文发表于《华夏文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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