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在拉萨接连被查

政务   2024-10-23 14:36   西藏  

饮酒后驾车的认定

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而非主观臆断

各位驾驶员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现将拉萨交警近期查获的一批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人员
统一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3日6时23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其*

酒精浓度:37mg/100ml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3日7时5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达*

酒精浓度:53mg/100ml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3日7时16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恩*

酒精浓度:44mg/100ml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20日6时11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旦***

酒精浓度:57mg/100ml


案例五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20日6时58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扎***

酒精浓度:66mg/100ml


一旦触及“酒驾红线”
拉萨交警都将
严查严处!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图源央视新闻,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拉萨交警提示
别让酒精模糊了你的视线
更别让酒驾毁了你的明天
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来源:拉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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