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车的认定
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而非主观臆断
各位驾驶员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3日6时23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其*
酒精浓度:37mg/100ml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3日7时5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达*
酒精浓度:53mg/100ml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3日7时16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恩*
酒精浓度:44mg/100ml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20日6时11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旦***
酒精浓度:57mg/100ml
案例五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20日6时58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扎***
酒精浓度:66mg/100ml
法律链接
图源央视新闻,左右滑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