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这是行车安全底线
但仍有驾驶人心怀侥幸
酒后驾车上路
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
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9日7时12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索***
酒精浓度:119mg/100ml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9日6时59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普*
酒精浓度:131mg/100ml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9日7时7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扎***
酒精浓度:94mg/100ml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19日8时04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娘热路哈达购物广场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多**
酒精浓度:118mg/100ml
案例五
查获时间:2024年10月20日6时30分许
违法地点:拉萨市当热路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姓名:次**
酒精浓度:121mg/100ml
根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分为“饮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
根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分为“饮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
饮酒后驾车
醉酒驾车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法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