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和林】喜迎中秋、廉迎国庆“双节”提醒

文摘   2024-09-11 18:30   吉林  



2024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防“节日病”,守牢“廉洁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龙林业有限公司纪委向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如下提醒:

一、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十严禁、二十不准”要求

1.严禁立场摇摆、信念背离。不准发表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不准对党中央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搞“伪忠诚”。

2.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集团党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准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

3.严禁擅自决策、自行其是。不准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搞一言堂,擅自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不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封官许愿、任人唯亲,或者跑官要官、诬陷诽谤。

4.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开“影子公司”、当“影子股东”,暗箱操作、利益输送,靠企吃企侵吞国有资产;不准设立“小金库”,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5.严禁干预经营、谋取私利。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项目建设、产品(木材)销售、资源发包、资产处置等经济活动;不准擅自投资、担保,抵押企业资产、资源,违规签订合同。

6.严禁任性用权、弄虚作假。不准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盲目蛮干,搞劳民伤财政绩工程;不准文山会海,形式化调研,工作虚报浮夸,不说实情、不讲真话,掩盖矛盾问题。

7.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准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奉行“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不准侵害职工群众利益、消极应对职工群众合理诉求,粗暴对待职工群众。

8.严禁奢侈浪费、行为失范。不准讲排场、搞攀比、迎来送往,超标准接待、餐饮浪费;不准追求低级庸俗的生活,以及发生酒驾醉驾、寻衅滋事、赌博等违法问题。

9.严禁违规吃喝、违规用车。不准公务接待饮酒、工作日中午饮酒,违规组织、参加公款支付宴请;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企业和个人借用车辆、转嫁相关费用。

10.严禁亲清不分、交往不当。不准纵容、默许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自觉净化朋友圈;不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购物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收礼”。

二、筑牢廉洁防线,牢记“十五条禁令”纪律要求

1.严禁“走秀式”走访和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2.严禁用公款购买、违规收受和赠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

3.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贺卡、鞭炮、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4.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5.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6.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超标准公务接待。

7.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8.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9.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等活动,严肃执行公务用车封存制度。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11.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以及向所属企业摊派各种费用。

12.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3.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任何形式的旅游参观活动、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住宿等活动。

14.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

15.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福多忧。中秋、国庆佳节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深入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节点,公司纪委将聚焦“关键少数”与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问题将严查快处,坚决遏制“节日腐败”,持续释放一严到底、决不松懈的强烈信号。

公司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切实认清“一顿饭”“一张卡”“一个红包”往往就是腐败腐化的“苗头”。应自觉守纪律、明底线,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带头文明过节、廉洁过节。


和龙林业有限公司纪委

2024年9月11日




初审 | 商贵杰

复审 | 冯奇慧

终审 | 嵇建刚

和龙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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