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龙林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公告

文摘   2024-07-31 18:37   吉林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森林资源管理,有效防范打击林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决定聚焦林业领域黑恶犯罪和行业乱象,广泛摸排黑恶犯罪线索,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为平安和林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摸排重点

(一)非法采伐、盗伐林木方面。扰乱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无证采伐、越界采伐林木等行为。
(二)毁林建坟方面。以盈利为目的,联络、组织、参与在林地上修建坟墓、陵园、寺庙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改变林地用途,破坏生态公益林等行为。
(三)非法占用林地方面。各类工程项目建设非法占用林地包括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批东占西等违法行为,采用“蚕食”等方法非法侵占国有林地及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四)破坏林地方面。在林区区域内非法买卖、转让林地,毁绿种菜(粮),取土、采沙、采矿、生产经营等破坏林地行为。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非法猎捕(采集)、收购、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行为。

(六)偷倒垃圾、污染物方面。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化学污染物倾倒在林地内并造成次生灾害等行为。

(七)林业执法方面。以暴力手段阻碍林业行政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攻击伤害林业执法人员等行为。

(八)林业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方面。林业工作人员“靠山吃山”监守自盗,或里应外合参与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

(九)深挖“保护伞”方面。在林业行业管理中吃拿卡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渎职、失职或直接参与涉黑涉恶行为,为黑恶势力提供违法犯罪条件等行为。
(十)其他林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的问题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一)和龙林业有限公司扫黑办举报电话:0433-8966406;
(二)信函邮寄:吉林省和龙市文化路11号和龙林业有限公司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和龙林业有限公司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和龙林业
吉林省和龙林业局 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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