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推广使用

民生   2024-11-11 20:35   浙江  


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电子行程单全面推广使用后,旅客通过电子行程单自动化、智能化开具及交付服务,满足不同类型需求,无需再获取纸质行程单。单位财务人员可以通过电子行程单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实现相关业务“网上办”;单位可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行程单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免去按照总价进行换算的计算程序,减轻工作量。

为方便旅客和单位,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行使用中设置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并行使用。需要注意的是,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



来   源:新华社
小   编:张   健
编   辑:张   琪
监   制:蔡   茜
转载请注明出处


爱我台州•爱我椒江



往期推荐



椒江这4个地方,藏着不少宝贝

浙江明确:放宽到40岁

这些价格将下调

椒江发布
面向社会,公众与政府互动的渠道。传递政府声音;提供服务资讯;倾听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