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4家单位公开选调

民生   2024-11-28 14:00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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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4家单位公开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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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干部2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1

选调岗位


公务员2名。


02

选调条件


1.选调范围为椒江区内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距离最近一次转任不满一年的人员、涉及机构改革单位人员不可报考本次选调。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身心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11月及以后出生),其中单位中层干部报考的,根据其工作表现,可视情任办内中层职务。

5.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除新录用第一年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转任后将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不得转任情形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选调的。


03

选调办法及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或实际到场参加选调笔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足3:1的,则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2.笔试。主要考察综合文字水平、理论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等,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4.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等。

考察前,考察人选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意见,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5.公示和调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转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转任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04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1月28日-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秘书一科(椒江区政府行政大楼809房间),联系人:叶青,联系电话:88830870。


3.报名办法: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均可。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带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本人有在刊物上发表文章、论文及执笔起草有关材料的,请一并提供;网上报名的,须将有关资料扫描后报区委办公室邮箱:jj823823@126.com。


05

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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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不含垂直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干部2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1

选调岗位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单位台州市椒江区接待工作中心参公编制2名,综合文字岗位。


02

选调条件


1.选调范围为椒江区内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垂直管理单位)。距离最近一次转任不满一年的人员、涉及机构改革单位人员不可报考本次选调。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行政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发展潜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11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在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除新录用第一年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转任后将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不得转任情形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选调的。


03

选调办法及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或实际到场参加选调笔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足3:1的,则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2.笔试。主要考察综合文字水平、理论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等,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4.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等。

考察前,考察人选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意见,因考察对象主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5.公示和调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转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转任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04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1月28日-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610房间(椒江区青年路404号区行政大楼6楼),联系人:徐丹红,联系电话:88830100。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带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网上报名的,须将有关资料扫描后报邮箱33523997@qq.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选调报名”字样)。


05

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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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


因工作需要,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1

选调岗位


岗位:机关综合岗。


02

选调条件


1.选调范围为椒江区内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垂直管理单位)。距离最近一次转任不满一年的人员、涉及机构改革单位人员不可报考本次选调。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责任心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工程建设管理。

6.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除新录用第一年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转任后将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不得转任情形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选调的。


03

选调办法及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或实际到场参加选调笔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本次选调。


2.笔试。经初审合格后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4.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等。

因考察对象主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5.公示和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转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转任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04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东枫山路9号218室),联系电话:89017702。


3.报名办法:可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单位推荐的,需加盖公章;个人自荐的,面试前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05

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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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大陈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椒江区委政法委


01

选调计划


因工作需要,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政法委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拟公开选调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02

选调条件


1.选调范围为椒江区范围内在编在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距离最近一次转任不满一年的人员、涉及机构改革单位人员不可报考本次选调。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除新录用第一年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转任后将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不得转任情形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选调的。


03

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或实际到场参加选调笔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足3:1的,则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2.笔试。主要考察综合文字水平、理论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等,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4.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等。

考察前,考察人选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意见。因考察对象主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5.公示和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转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转任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04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椒江区委政法委办公室(椒江区青年路404号区委政法委408室)。联系电话:0576-88830096。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需本人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椒江区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单位推荐的要有单位介绍信。


05

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椒江区委政法委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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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政法委员

2024年11月26日



小   编:张   健
编   辑:叶丹婷
监   制:蔡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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