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大家眼里交警只是查纠违章、站岗、处理交通事故……其实,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着我们的平安,只要群众需要,他们就会奋不顾身的给予我们帮助,交警用他们的一句话说:“这都不是事儿”。但这些小事就像星星之火,传递着正能量,共筑警民情,温暖着我们的心。内蒙古高速公路一支队土贵乌拉大队始终坚持从点滴小事入手,察民意、暖民心、解民忧,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撑起“平安伞”。
事件经过
8月29日16时许,内蒙古高速公路一支队土贵乌拉大队巡逻民警在辖区开展路面巡逻,当行驶至S24准兴高速由东向西42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开着危险警示灯停在应急车道上,车后没有摆放任何安全警示标志,该路段车流量较大且车速较快,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巡逻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查看。
经询问得知,该驾驶人从赤峰市带着家人回凉城县看亲戚,因车是借来的,没有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当车辆行驶到辖区时车辆右前轮突然爆胎,虽然车上有备用轮胎,但驾驶员无换胎经验,随车几人就一起下车帮忙。于是将车慢慢靠向应急车道停下,正准备打电话报警求助,就遇到巡逻至此的民警。
了解情况后,巡逻民警立即展开行动,兵分两路,一人在车辆后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另一人因车辆维修经验丰富则负责更换轮胎。经过半小时努力,车辆终于“满血复活”。经检查车辆可以正常行驶,驾驶员紧握民警的手表示深深地感谢。在民警一番叮嘱后车辆安全驶离现场。
内蒙古高速交警提示
驾车出行前,一方面要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另一方面要看清楚车辆的油料是否充足。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紧急情况,应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警示标志,车内全部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护栏外,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以免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