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个以省委名义印发的
关于机关党的建设专项文件出台
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 为何做?怎么做?
成资渝高速公路安岳北快速连接通道。张天富 摄(C视觉)
2024年全省机关作风展示活动现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供图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
《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主要内容、重点举措?近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负责人就《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 更好服务保障四川现代化建设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出台《意见》的主要背景和总体考虑。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等中央文件,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今年7月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深化理论武装,带头夯实基层基础,带头正风肃纪反腐,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走好第一方阵,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要更好履职尽责,守正创新、狠抓落实,在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省委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等,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全省机关党建工作。省委对省直机关提出“提高五种能力、五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强调要以加强政治建设为首责,以服务中心大局为己任,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本职,全面提高省直机关党建质量,为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根据工作安排,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牵头,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意见》稿。作为我省第一个以省委名义印发的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专项文件,《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对于推动全省各级机关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更好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四川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答:《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3个板块,共6个部分、14条。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提出聚焦“一个统领、三个着力”重点任务,全面提高全省各级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当好“三个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第二至六部分为重点任务,聚焦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等作出部署,明确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推进理论武装、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提高党的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水平等重点任务。《意见》还对完善领导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整体推进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答:《意见》明确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重点任务、载体抓手、制度机制、方法路径等,系统推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意见》中的各项举措大致可从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和协同推进三个方面来把握。在政治统领方面,《意见》聚焦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提出以模范机关建设为牵引,按照“铸坚强班子、建示范组织、带先锋队伍”工作思路,建强领导班子、培育“四强”党支部、选树“四好”党员,重点从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队伍3个方面一体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特别是立足四川机关党建工作实际,既明确了建设绝对忠诚、本领过硬、担当有为、务实为民、廉洁高效的模范机关5个方面的具体标准,又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提出了政治坚定、团结协作、担当尽责、勤政为民、廉洁奉公5个方面的实践要求。 在党建引领方面,《意见》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工作定位,强化党建赋能。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出要聚焦服务保障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和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增强“两个功能”上,针对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等问题,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与提质量、强功能并举,提出优化组织设置、有效整合资源、加强工作指导、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综合评价等具体举措,旨在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省各级机关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中当好排头兵、在有力服务四川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在工作机制融合上,提出健全部门党组(党委)负责人定期为党员干部作形势报告制度,强化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提出推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强化示范带动;提出有条件的部门可推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由同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强化管党建与管人事融合推进;提出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强化党建引领群团聚力;提出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考核评价衔接联动,强化考核结果双向导入、互为前置。在协同推进方面,《意见》提出机关工委要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建立与党组(党委)定期沟通和工作会商制度,横向要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统战、巡视巡察等部门的密切协作,纵向要加强对下级机关工委的工作指导。通过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培育打造具有行业特点、系统特色的机关党建品牌,构建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机关党建工作大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抓好本级带下级、大抓基层强基础的整体合力。
答:《意见》聚焦责任体系全覆盖,推动构建明责清晰、履责到位、督责有力、考责精准的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体系,对各级党委、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党组(党委)书记、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履职尽责均提出明确要求。《意见》提出,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工委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关党建重大问题;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 1次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机关党建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