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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果,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 (黑教规[2024] 9号)、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4] 82号),对全面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非学科校外培训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大庆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的工作部署,肇源县“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即日起将开展我县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移交工作。
2024年12月19日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将现有中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资料、档案等内容全部移交肇源县教育局。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告知书》要求,请于2025年1月31日前,向肇源县教育局重新审核登记,办理办学许可证,逾期未进行审核办证,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2025年2月20日前,教育局将完成我县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换发办学许可证,并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
特此公告。
肇源县“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