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安家费!共386人!大庆市属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公开引进人才

民生   2024-09-03 11:22   黑龙江  
注意了
市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11人
市属学校引进人才73人
市属医院引进人才202人
详情如下

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

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工作安排,现启动“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111名。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2025年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不包含尚在服务期(协议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2.学历条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6年9月2日以前出生。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4.专业要求。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附件1。部分岗位针对引进范围高校Ⅰ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统招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设专业限制,详见附件1。

5.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6.其他要求。其他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计划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南京、哈尔滨、长春等城市召开专场招聘会,并在北京、哈尔滨、长春设置引才岗位计划,设立能力测评考点。报考人员每个城市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但可兼报多个城市的岗位。

报名采取邮箱和专场招聘会报名方式进行,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通过附件1中指定邮箱进行报名(以用人单位邮箱接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报考人员报名后可联系用人单位,确认邮件发送成功),也可到招聘会举办现场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或电话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审查截止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再次通过邮箱提交申请,以指定邮箱接收到更改后报名信息时间为准。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1.北京考点。邮箱报名截止时间:9月11日16:00;专场招聘会报名时间:9月12日14:00-16:00;招聘会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哈尔滨考点。邮箱报名截止时间:9月20日16:00;专场招聘会报名时间:9月22日14:00-16:00;招聘会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3.长春考点。邮箱报名截止时间:10月24日16:00;专场招聘会报名时间:预计10月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招聘会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4.报考人员也可到广州、成都、长沙、上海、南京等地招聘会现场报考未到报名截止时间的引才岗位。具体时间安排:

①广州:9月19日14:00-16:00,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②成都:10月10日14:00-16:00,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③长沙:10月13日14:00-16:00,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④上海:10月16日14:00-16:00,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

⑤南京:10月19日14:00-16:00,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如专场招聘会时间、地点有调整,将通过“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

(二)能力测评。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加设面谈或笔试。面谈或笔试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排名或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谈或笔试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数,并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如有面谈排名或笔试成绩以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


具体能力测评、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北京、哈尔滨、长春专场招聘会后将组织现场能力测评,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引进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不得参加后续市属事业单位引才场次能力测评。能力测评结束后,如仍有空缺计划,视情况在大庆市加设能力测评考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查报考资格,同时用人单位与2025年毕业的引进人才签订三方协议。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递补原则。如加设面谈或笔试,面谈或笔试进入面试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谈排名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并办理手续。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为已毕业的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毕业的引进人才毕业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


2.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3.对在大庆购房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不同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4.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引进范围高校Ⅰ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5.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按程序兑现政策待遇资金。引进人才在大庆市工作五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已发的全部政策待遇资金。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产生违约情形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专场招聘会报名时,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本次考试所要求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名期间签订《考试承诺书》,并正常参加能力测评。如面试考试前,考生仍无法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或不满足报名条件,则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


4.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大庆人才”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引才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引才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6.本公告由大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
2.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报名须知
4.在校期间专业综合排名的证明
5.未落实工作毕业生承诺书
6.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7.关于岗位专业的说明
8.引进范围高校Ⅰ、Ⅱ名单
9.QS世界大学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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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

市属学校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工作安排,现启动“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计划引进人才73名。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2025年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不包含尚在服务期(协议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2.学历条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6年9月2日以前出生。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4.资格和专业要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师范类毕业生应在毕业前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专业目录》(附件2)。


5.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一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邮箱和专场招聘会报名方式进行,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附件1中指定邮箱进行报名,也可到招聘会举办现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岗位计划表中的一个岗位。

1.报考人员可联系用人单位,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附件1中指定邮箱进行报名(以用人单位邮箱接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手机号”。为确保邮件信息完整准确,报考人员邮件发送后,应及时联系岗位联系人确认邮件接收成功。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或电话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审查截止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再次通过邮箱提交申请,以指定邮箱接收到更改后报名信息时间为准。邮件命名增加修改*次项(标明修改次数)。具体邮箱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拟在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举办校园宣讲会和招聘会,现场接受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二)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方式为“无生试讲”,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报考人员较多,则视情况加设面谈,面谈排名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谈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数,并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如有面谈排名以面谈排名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不得参加后续市属学校引才场次能力测评。

具体能力测评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三)考核与体检。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查报考资格,同时用人单位与2025年毕业的引进人才签订三方协议。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递补原则。如加设面谈,面谈进入面试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并办理手续。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为已毕业的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毕业的引进人才毕业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

2.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和Ⅲ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和Ⅲ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3.对在大庆购房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不同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4.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按程序兑现政策待遇资金。引进人才在大庆市工作五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已发的全部政策待遇资金。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产生违约情形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专场招聘会报名时,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本次考试所要求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名期间签订《考试承诺书》,并正常参加能力测评。如面试考试前,考生仍无法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或不满足报名条件,则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

4.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大庆人才”“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引才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引才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6.本公告由大庆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专业目录

3.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4. 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学校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

5.报名须知

6.在校期间专业综合排名的证明

7.未落实工作毕业生承诺书

8.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9.关于岗位专业的说明

10.引进范围高校Ⅰ、Ⅱ、Ⅲ名单

11.在庆本科高校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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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庆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

市属医院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工作安排,现启动“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医院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医院计划引进人才202名。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医院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2025年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不包含尚在服务期(协议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2.学历条件。医学类专业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6年9月2日以前出生。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4.专业要求。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附件1。

5.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6.其他要求。其他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计划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计划在北京、长沙、成都、广州组织现场招聘会;第二阶段计划在沈阳、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组织现场招聘会。

本次报名采取邮箱和专场招聘会报名方式进行,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通过附件1中指定邮箱进行报名(以用人单位邮箱接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也可在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每人每个阶段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具体邮箱和专场招聘会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招聘会举办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微”微信公众号。

(二)能力测评。在北京、长沙、成都、广州,用人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能力测评。在沈阳、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对现场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会结束后,由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时间、地点,在大庆统一组织开展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根据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视情况加设面谈或笔试,面谈排名或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谈或笔试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或笔试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数,并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如有面谈排名或笔试成绩以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不得参加后续市属医院引才场次能力测评。

考生报名时在《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医院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准确填写参加能力测评的城市。具体能力测评时间和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微”微信公众号。

(三)考核与体检。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审查报考资格,同时用人单位与2025年毕业的引进人才签订三方协议。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递补原则。如加设面谈或笔试,面谈或笔试进入面试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谈排名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并办理手续。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为已毕业的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毕业的引进人才毕业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

2.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3.对在大庆购房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不同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4.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按程序兑现政策待遇资金。引进人才在大庆市工作五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已发的全部政策待遇资金。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产生违约情形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专场招聘会报名时,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本次考试所要求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名期间签订《考试承诺书》,并正常参加能力测评。如面试考试前,考生仍无法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或不满足报名条件,则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

4.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大庆人才”“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微”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引才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引才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6.本公告由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医院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计划表
2.2024年度“庆蓝优引·校园直引”市属医院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报名须知
4.未落实工作毕业生承诺书
5.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6.关于岗位专业的说明
7.引进范围高校Ⅰ、Ⅱ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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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来源:大庆人才微信号

编辑:邵玉婷

审核:祝春霞 李晓禹

监制:崔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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