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社局回复: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明确: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也就是2011年7月1日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因您是在2013年9月参保缴费,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因此不能一次性补齐。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来源:“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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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丹
审核:祝春霞 李晓禹
大庆市人社局回复: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明确: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也就是2011年7月1日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因您是在2013年9月参保缴费,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因此不能一次性补齐。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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