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关于有奖举报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公告

教育   2024-03-29 08:53   吉林  


为依法严厉打击和震慑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向社会征集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举报涉邪教人员组织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

(二)举报涉邪教人员书写、喷涂、张贴、悬挂横(条)幅、标语,或用抛洒、发放、粘贴物品等方式宣扬涉邪教线索。

(三)举报涉邪教人员公开散布反动言论,传播涉邪教组织歪理邪说,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和向未成年人宣传涉邪教线索。

(四)举报涉邪教人员制作、传播、邮寄传单、图片、标语、报纸、书刊、录音带、横幅、光盘、U盘、标识、挂历、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非法宣传品线索。

(五)举报涉邪教人员利用互联网下载、制作、涉邪教电子图片、书刊、音视频,利用QQ群、微信群、抖音、快手、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宣扬涉邪教内容的线索。 

(六)举报涉邪教人员利用通讯工具、利用手机短信、彩信、蓝牙、录音电话等手段发送邪教类信息的,或非法插播广播、电视、LED屏幕宣传涉邪教内容的。

(七)举报其他与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的。

二、奖励办法

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视情节予以表彰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一)发现涉邪教组织活动线索,及时报警或举报。举报的事实和线索内容准确,有明确的依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开展工作,案件线索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举报线索被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予以立刑事案件打击处理的,根据案件等级每起奖励1000至10000元。

(二)发现涉邪教组织人员正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张贴、散发、投递反宣品等非法活动,直接扭送公安机关,或协助公安机关直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视情节奖励1000至2000元。

(三)协助公安机关查获邪教逃犯,或规劝邪教骨干、外流人员投案自首的,经查证属实,视情节奖励1000至2000元。

(四)为公安机关公开悬赏的重大涉邪教案件提供破案线索和帮助的,依照悬赏公告予以奖励,对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视情节给予更高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

(二)现场举报:直接到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或属地派出所进行举报。

案件线索的受理部门和查办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不予公开,给予隐私保护。

中共辽源市委政法委员会

辽源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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