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袭警!清远一男子被刑拘!

民生   2024-07-31 20:29   广东  

人民警察

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

配合公安机关执法

是公民守法的基本要求

对于辱警、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


英德警方

将始终坚持“零容忍”

坚决依法打击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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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9日上午,英德交警东华中队警员在大镇辖区开展路面巡逻,巡至G358江镇附近时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粤 RF3**3 的面包车涉嫌超载,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同时,还发现该车涉嫌非法营运,执勤民警随即将情况同步告知给英德市交通运输局东华执法中队,随后其工作人员也来到了现场进行处置。


执勤民警现场告知驾驶员赖某其行为已违反交通法规,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驾驶员赖某表示无异议并予以签名确认。当东华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告知驾驶员赖某因涉嫌非法营运要将面包车开回东华执法中队时,赖某情绪开始激动,从车内拿出刀具,冲向执勤警员及东华执法中队工作人员企图做出伤人行为。

在场人员临危不乱,一边分散躲避一边呼叫支援,努力劝导赖某不要冲动。但赖某不听劝阻、行为激烈。执勤民警便看准时机抓住赖某的手一把将其按倒在地上,其他辅警见状一起上前将其制服,随后执勤民辅警将赖某口头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嫌疑人赖某对其持刀袭击警察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于2024年7月30日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
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
任何人不得以无理纠缠、言语侮辱
甚至以暴力或威胁方法
对抗、阻碍民警正常执法

如果对执行职务行为有异议
可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切莫冲动
妨害公务或者阻碍执行职务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英德公安


清远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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