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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陕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生态环境是普惠的民生福祉。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典型案例和转办的投诉信访件,陕西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由点及面、多领域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着力解决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环境问题,以高效整治回应群众关切。
秦岭烟云 周涛 摄
《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底,《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梳理的4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其余25个问题正积极推进。转办的2163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2147件,阶段性办结16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6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33个,其余均按时序推进。2021年、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共反馈5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9个,其余5个问题正按时序推进。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持久战,也是一个系统工程。”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龚国明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要从长远计,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边督边改、举一反三。“2023年,我们严格落实《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集中力量攻坚整治,实行台账管理,开展清单化调度,严格验收销号,通过省级‘一台一报一网’公开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以督察整改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龚国明说。
推进三大保卫战
2023年,我省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均获得显著成效。《公报》指出,2023年,我省国考10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4.12,同比改善1.4%,全省122个县(区)中,72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比2022年上升2.4个百分点;建立“2大流域—3个板块—25个重点河流控制单元—111个国控断面”的管理体系和水质调度—预警—研判—通报机制,“一断一策”推进国控断面水质改善,超额完成国家考核任务;组织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33个纳入考核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建立45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划定19个重点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实施3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推进146块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浐灞新姿 何兴忠 摄
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2023年,陕西省通过开展“三个年”活动,营造了大抓发展、大抓服务、大抓效能的浓厚氛围,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省生态环境厅从提高管理效能、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等方面入手,主动提升助企服务,助推营商环境不断向好。
绿色家园 王彩丽 摄
2023年,我省不断强化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实行项目环评“即受理即评估、评估审查同步、不见面审批”,简化项目审批流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比法定时间压缩60%以上;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58133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其中发证企业7219家;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11次,成交总额1.67亿元;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成全省64家发电企业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履约工作,碳市场交易额达13.6亿元;开展21个县(区、园区)低碳近零碳省级试点。
“法治是守护绿水青山不可或缺的力量。我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书写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陕西答卷。”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张斌说,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对《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正;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明确轻微不罚具体标准,扩充首违不罚事项,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坚持“执法+服务”的理念,上门服务企业153家次,组织20批次全省执法骨干异地开展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监督帮扶,检查帮扶企业8098家。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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