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法官法第十六条
作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民革甘肃省委会副主委 席小鸿
法官法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负责初任法官人选专业能力的审核。
作品:法官法第十七条
作者:中国法官文联书法专业委员会会员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干部 李辉
法官法第十七条 初任法官一般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法官一般逐级遴选;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可以从下两级人民法院遴选。参加上级人民法院遴选的法官应当在下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一定年限,并具有遴选职位相关工作经历。
作品:法官法第十八条
作者:湖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 张启纯
法官法第十八条 法官的任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
作品:法官法第十九条
作者: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雷沛
法官法第十九条 法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作品:法官法第二十条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陈志飙
法官法第二十条 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法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