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系列之法官法(5)

时事   2025-01-26 17:00   北京  

书·法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是规范审判权行使主体、构建我国法官制度的专门法律,是完善法官队伍管理、提高法官职业保障的基本依据,也是法官依法履职、公正审判的重要遵循。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之后,法制日报社联合中国法官文联,将笔端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作品:法官法第二十一条

作者:中国法官文联书法专业委员会会员 广东省韶关市书法家协会会员 李小红


法官法第二十一 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任命法官的,任命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任命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建议下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请任命机关撤销该项任命。


作品:法官法第二十二条

作者: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 徐勋云


法官法第二十二条 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


作品:法官法第二十三条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书法家协会会员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科科长 刘新干


法官法第二十三条 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作品:法官法第二十四条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书法家协会会员 合浦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蒋裕秀


法官法第二十四条 法官的配偶、父母、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官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一)担任该法官所任职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

(二)在该法官所任职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作品:法官法第二十五条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三级警长 王红战


法官法第二十五条 法官实行员额制管理。法官员额根据案件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和人民法院审级等因素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优先考虑基层人民法院和案件数量多的人民法院办案需要。


法官员额出现空缺的,应当按照程序及时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员额由最高人民法院商有关部门确定。



来源: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陶羽黛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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