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10月30日-11月5日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等知识,面试内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薪酬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招聘岗位表:
(篇幅过长,仅展示部分)
1.基本材料
考生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在报名时扫描上传,供招聘单位查验。扫描件应清晰明确。考生如通过笔试,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时也将按以下顺序核对原件(原件暂时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可以现场通过线上官方途径查验的电子材料,并承诺在考察阶段提交相应原件)。
(1)报名表(系统自动生成无需上传,资格复审现场收签名版原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后扫描)。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需提供应届生身份在读期间直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等)。
(6)考生须提交《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国(境)外学历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以上材料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考生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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