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1995年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12年1月红果经济开发区正式异地调区建设两河新区,新区总规划面积126.36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15.7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0平方公里,产业规划面积约19.8平方公里,商贸居住及配套设施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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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关于贵州省盘州市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的通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县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盘府发〔2014〕21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县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府发〔2014〕22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公租房出租出售保障范围的通知》(盘府办发〔2014〕184 号)文件精神,按照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会议和盘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次市长办公会会议要求,现将2024年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购买申请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及房屋出售价格
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公租房项目位于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出售南北5号路1号楼(两河交警大队旁)、1号地块6号楼(水厂小区旁),建筑面积为54—62平方米,销售价格为1900元/平方米。
出售富国路3号地块3号楼(智能终端产业园旁)建筑面积为54—62平方米,销售价格为2200元/平方米。
二、报名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中等偏下收入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住房保障面积。
(二)稳定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农村进城就业人员、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复员退伍军人(含参战人员、参核人员)、军烈属以及见义勇为人员等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人员。
三、申请租售所需材料及基本流程
(一)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填写必须规范完整,不留空白;
2.承诺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3.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4.无红果城区房屋产权证明(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
5.已婚人员有结婚证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婚人员有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个人收入证明材料;
7.就业大学生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及毕业证;
8.退伍军人、军烈属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9.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工作单位相关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农村进城就业人员提供公司营业执照。
(二)申请流程
1.领取申请书: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或到红腾公司5楼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2.准备申请材料:申请资料复印件均按A4纸复印,字迹清晰可辨,涉及签字签章的材料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加盖经办单位行政公章;
3.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带完整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非本地户籍人员到工作所在地居委会)进行审查,居委会在申请书对应位置签署初审意见,审查完成后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居委会所属街道办事处;
4.复审与审核:街道办在接收申请材料后15日内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张榜公示,复审结束后由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局对复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在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政府网站公示15日;
5.轮候与选房: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贵州省盘州市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选房。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后每两个月审核一次,每审核一次公示结果,并组织选房。
五、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县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盘府发〔2014〕21号)文件执行。
(二)通告最终解释权归贵州省盘州市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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