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百年鞋业史

文摘   2024-08-13 10:30   内蒙古  

鞋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也是我国传统服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数千年的历史变迁中,我国古代的鞋衍生出各种样式,承载了多样功能,方寸之履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反映出我国古代科技和工艺制造在不同时代的发展进步。丰镇制鞋业始于清末,从毡皮鞋到布鞋,从传统手工业到机械化生产,可以说,一双鞋浓缩了一座城市的历史变迁。

据《丰镇县志书》记载,早在清朝咸丰、同治年间,丰镇城垣已初具规模,商贾拥集,市面繁华,居民近万,是仅次于当时归包之塞外商阜重地。“……其它工作技艺亦日用之常无异通都大邑唯是皮革毛袄口袋毡货等物匠艺最繁较其它处为十倍云”(见丰镇县志书·卷六· 风 ·物产· 货属,毡鞋帽品归属毡货属)。当时的广生永毡坊,恒和皮毛店因制作毡货皮毛产品而小有名气。

丰镇布鞋生产已知先有大同杨合坡人李荣于光绪二十一年(1896年)携弟与妻儿来此,伙同赵积善在丰镇大墙后街8号选址设店,专业生产商品靴鞋,宝号“万顺源”,自产自销,数量不大。清末民初,“万顺源”产品畅销,资本增多,李荣的三子李万祯又借其岳父资助,遂将铺面作扩建,易宝号曰“万顺斋”。平时雇请师徒十名左右,忙时可多至四十余名。产品品类增多,有“三道脸”、“二道扣”、“大小圆口”、“挽腰”、“缎尖口”、“方口”、“一根带”等男女棉单布鞋近二十种,主要行销本县及附近地区。工资形式为师傅计件,每月可挣三至五元(银元),学徒管饭不挣钱,年发二套衣服。全系手工操作,每日每人可做三至五双,年产值万双左右。

民国四年(1915年),有丰镇县新城湾人吕毛子在五龙街5号开设“美利新”靴鞋铺,雇工十人,生产布鞋及少量皮靴。

民国初年以来,丰镇县所受匪患较绥西为少,1915年京绥铁路通到丰镇,丰镇成为粮食皮毛集散中心。民国十八年隶绥远省前后,平市票尚未通行,所受折落(注:应为不同货币汇兑差价)影响亦轻,由此,各类鞋业生产与其它行业一样得到了相对稳定发展。据《绥远通志卷四十一·工业》记述,二十三年(1934年),靴鞋业共有十余家,工人八十余名,年产毡鞋三万双,每双售价八角至一元,皮靴二千双,每双售价二、三元,布鞋八千双,每双售价八角至一元。(注:布鞋产量八千双有误,应为八万双),出品除行销本县外,尚可推销于集宁、兴和、陶林、七台(商都)、宝昌(太仆寺)及乌盟各旗。

民国二十三年至三十七年(1934 --1948年),这十五年之间,丰镇鞋业生产出现了三大变化。其一是京津张商人来丰开设店铺,如“老三顺”、“三顺斋”、“永福斋”等商号,专营京、津鞋,质高价廉,款式新颖,本地产品受到竞争,销售困难,产量减少。二是时局动乱,尤日寇侵占之后,匪多税重,各业萧条,部分店铺倒闭,较大作坊分户经营,有的化整为零,自谋生路。据老工人高林霞、李忠、冯峻等人回忆,1937年以后,所剩靴鞋铺只有7家,分别是德和成、德聚成、宝山成、文兴斋、美利新、三顺斋、老三顺。此外尚有父子店,夫妻铺作七户,二十人,产量不详。其中的“德和成”、“德聚成”是“万顺斋”倒闭之后分设。“老三顺”、“三顺斋”则先是专营京鞋,后亦雇工生产布鞋,产量均不大。三是制鞋工人为维护自身权益,成立了自己的行会组织——义和社,供奉孙膑。

1935年,第一届义和社有会员近百名,会首十二人,大当家叫张珍。1939年,第二届义和社有会首十二名,大当家叫肖高海,他带领工人与资方进行斗争,得到不少益处。这种行会一直延续到1954年手工业合作化后才自行消亡。

△1949年,丰镇县各业统计表

1948年,丰镇解放后,在党的“城乡互助、物资交流、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政策指导下,手工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据统计,1949年共有手工业555户,1157人,其中制鞋12户,61人。

1951年,丰镇县城关镇政府为照顾烈军属之生活困难,拨专款2000元,成立了“军属皮毛肠衣庄”,负责人是段乐天,以经营皮毛为主,兼做肠衣。1954年初,国家对皮毛实行统购统销,皮毛肠衣庄的购销活动受到了限制。于是,易名“军属生产社”,但因无定型产品,加之诸多干扰,肠衣亦不能生产,遂又改产制鞋,始称“丰镇县军属制鞋厂”,厂址在马桥街69号,占地面积5356平方米,建筑面积4772平方米。之后,社会上闲散制鞋手工艺人和部分家庭作坊响应政府“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号召,参加“军属制鞋厂”,生产规模扩大,资金人员增多。

1954年7月21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丰镇县军属制鞋厂”改名为“丰镇县鞋业生产合作社”。这是丰镇县第一个鞋业合作社,属初级社,时有社员33名,其中包括专营鞋业近百年的“万顺源”创始人李荣的子孙李万祯、李忠、李智等全部加入合作社,这批传统制鞋手工艺人,技艺精练,做工细致,讲究质量,善于经营,是制鞋厂赖以生存、发展的生产技术骨干。此后,合作社持续发展壮大,企业管理日趋完善,1958年,由当地政府批准,鞋业合作社由初级社过渡到高级社,厂名改名为“丰镇县合作制鞋厂”,合作社员转为制鞋厂职工。

1961年,国家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工厂职工精减,原来的个体钉鞋工人全部自愿退厂。另成立了自谋生路的钉鞋小组。至此,丰镇县制鞋厂规模缩小,产量减少。1962年秋,经县政府批准将皮革制鞋两厂合并,改称“丰镇县合作皮革制鞋厂”。

1967年,根据市场变化,为精减行政机构,加强企业生产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将被服、毛织两厂合并到制鞋厂,组成了“丰镇县被服制鞋厂”,延到1969年底县革委会成立后,又将三厂分开,1970年仍称“丰镇县合作皮革制鞋厂”。

△1989年,制鞋厂在丰镇县举办的“国庆40周年成就展”上展出的部分名优产品。

△丰镇县制鞋厂生产的男皮鞋。

△丰镇县制鞋厂生产的女高跟皮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对企业进行整顿,丰镇县革命委员会正式下文通知,从1978年9月6日起,将厂名改为“丰镇县制鞋厂”,后一直延续使用。此期间,县制鞋业得到空前发展,产品凭借设计合理、造型新颖、做工精细、穿着舒适、经久耐用等特点,畅销北京、河北、山西、内蒙等地区,同时也获得诸多殊荣。1977年10月,丰镇县制鞋厂生产的男女布鞋在国家轻工部、商业部召开的全国布鞋会议上获得全国同类品种的第一名。1978年,在全国同类产品质量评比会上,男布鞋被评为优质产品第二名,女布鞋被评为全国一类产品。1979年,制鞋厂生产的丰花牌注塑男布鞋荣获国家轻工业部优质产品奖和优质产品证书,同年获内蒙古自治区优质产品。1980年,丰花牌注塑高跟女布鞋获国家轻工部颁发的优质产品奖和优质产品证书,同年获内蒙古自治区优质产品奖。1987年5月,制鞋厂生产的男女布鞋在华北地区布鞋质量评比会上被评为优质产品第三名。

△丰镇县童鞋厂生产的晴晴牌童鞋产品说明书。

后在1982年,县政府为解决社会就业人员的安置,决定由制鞋厂分出部分人员、资金、设备和原料,成立了“丰镇县制鞋厂分厂”,后改为童鞋厂,专门生产童鞋。1987年,童鞋厂生产的晴晴牌童鞋获全国少年儿童生活用品金奖;1988年获自治区技术开发成果奖,同年,获自治区颁发的优质产品奖及证书。

进入九十年代后,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产品也逐渐出现滞销,1992年之后,制鞋厂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在此期间,虽曾搞过一次横联引进、合资办厂的尝试,但未能成功,之后一直靠出租闲置厂房和办公场所的租金解决退休职工的部分工资,同时利用原有设备由本厂职工承包,划小核算单位,组织小批量生产,勉强维持企业的生存。1998年5月,制鞋厂终因资不抵债提出破产申请,并于当年依法宣告破产,职工实行一次性安置。至此,丰镇制鞋厂退出历史舞台,历经百年发展历程的丰镇制鞋业也成为了老一辈人的记忆。



作者:崔俊利,从事档案工作。

参考资料:丰镇县制鞋厂档案


丰镇政协文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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