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回族和伊斯兰教来说,记录其历史发展轨迹和重要历史活动的载体,首先而且最重要的就是文献和遗迹遗物;其次,就是口述史资料。根据有关史料和清真寺“功德碑”碑记记述,隆盛庄清真寺到 2022 年已建寺 271 年。在这 271年中,迄今为止发现的与当时回民、伊斯兰教活动密切相关的遗迹遗物当属墓碑。另据笔者本人记忆及老辈人口耳相传,在隆盛庄的两处主要回民坟地即西义坟和东义坟,现存年代最早的墓碑至少在隆盛庄清真寺建立之后(始建于 1751 年)就有了。就以隆盛庄西义坟现存完好的清代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年勒石的墓碑来说,迄今(2023年)已有125年。其证据就是笔者和隆盛庄清真寺李廷锋阿訇分别于2015年和2021年春季先后在隆盛庄西义坟发现的“督教府甘肃省□夏府平录县通□堡人士马成龙之墓”碑(大清光绪二十四年勒石)和“督教府丰镇府属隆盛庄人氏刘门于氏之墓”碑(大清光绪三十二年初八日勒石)。这二通古墓碑的发现告诉我们,这一遗物携带的历史信息,一是以实物的形 式证实了至少清代光绪年间(1875—1908年)及其之前,隆盛庄就有了从各地迁来的回民;二是当时的伊斯兰教活动及
其组织者的名称与历史记载完全一致,如“督教”,就是清真寺的“海推布”,也有将阿訇尊称为“督教”;三是上述为“督教”墓主人勒石树碑时间往往较之墓主人亡故时间较晚,如刘门于氏墓的勒石时间整整比墓主人亡故时间晚了十二年,即其卒年为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七月初三日,而为其墓勒石时间则为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八月初五日;四是这两通墓碑都显示为吉期毂(音gŭ)旦(意为吉利的日子)立碑,此与今日回族仍很重视为亡者择吉日立碑的习惯相同。
在简述了上述两通清代古墓碑基本“历史密码”后,本 部分结合历史遗物——墓碑及有关工具书和有关专家学者提供的研究资料,着重对碑文中所涉及到的地名、行政区划及 其机构名称的变迁(比如是否存在“丰镇府”)、墓碑因何 故冠之以“督教府”等问题,作出考证。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考,更加证明了:“如果没有文献和遗迹遗物,我们就丧失了记忆,就没有历史,就没有文化,就无法积累知识,更无法把握现在,面对未来”① 。为方便读者了解上述两通古墓碑的碑文,现将其原文照录如下并作出注释。之后在本文第二、三部分,依次对上述存疑问题进行简要论证,以飨读者。
△图为原籍甘肃省宁夏府平罗县通伏堡回民人士马成龙墓碑(碑一)。李廷峰 摄
碑文一:原籍甘肃省□夏府平录县通□堡人士 十一月初四日 明忌 十二月初五日周年 督教府 先考 马翁 讳成龙 之墓 耄寿六十八岁 孝 马贵 重孙 京川 子马恩鸿 侄兄京朝 祥勒石 □大清光绪二十四年岁次戊戌清和月吉期毂旦②
碑文二:督教府顕妣③ □刘门于氏五十四岁归真 之墓 大清光绪 三十二年八月初八日 勒石 道光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生 丰镇府属隆 盛庄人氏 光绪二十一年七月初二日卒 孤哀子 刘永昌 刘永富 刘永义 刘永安 孙进财忠孝宝④
以上二通清代古墓碑中,碑二系笔者与林宇芬女士于 2015 年春季,赴隆盛庄进行隆盛庄回族来源调查(系内蒙古回族社会历史调查内容之一)时所发现。碑二发现时为一直矗立在原地,既未倒覆、移往它处,也未受到损坏。当时,笔者一行并用绿色油漆重描了该碑文。该碑碑面文字清晰,是隆盛庄回民西义坟保存完好的一通清代古墓碑。碑一系 2021年春季由隆盛庄清真寺组织扶正归位、加固古墓碑时发现。当时该碑已倒覆多年,但存世完好,碑面文字清晰可见。研究发现,此二通古墓碑,是反映隆盛 庄回民迁徙史和伊斯兰教活动轨迹的重要遗物和历史见证,今后应进一步 采取措施妥加保护这一重要历史文物。
注释:
1.《内蒙古历史文献丛书·前言》第1页,载《内蒙古历史文献丛书》之十九,内蒙古出版集团远方出版社,2015年1月第1版。
2 .碑文原文即如此。此处抄录的立碑人名字、辈份顺序可能有误,故此存疑。因历史久远,此碑文中的两处□均系漫漶不清,请详见本文相关释文。此外,如碑文中所示,墓主人归真时终年68岁,这在当时亦属少见,故称之为“耄(音 mào)寿”。“耄”,指七八十岁的年纪,泛指老年。耄耋(音 d ié)之年即指老年(见《现代汉语小词典》第115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
3.“顕妣”意即已故的母亲,“顕”有美称、赞美的意思。
4.碑文二中的“孙进财忠孝宝”,在碑面上原系竖排,系进财、进忠、进孝、进宝。
关于两通清代古墓碑碑文中涉及的清代地名、地方行政 建制、墓主人年龄(碑文二)及勒石立碑与碑主人亡故的时 间关系(碑文一)等问题的考证。
碑一。碑文所示墓主人为“督教府马成龙”,其原籍为 甘肃省□夏府平陆县通□堡人士。据宁夏社会科学院马平研 究员提供给笔者的研究资料显示,清代,雍正皇帝曾派工部左侍郎通智前来宁夏开挖沟渠,移民垦殖。通智来到宁夏后,历时三年,耗尽了十六万两银子,终于挖出惠农渠和昌润渠,引来了许多开荒移民,主要是回族。通智开渠给百姓带来好处,为了纪念他,但凡是新建的堡子、寨子都惯用一个“通”字命名,所以,今沿河一带有了通宁、通朔、通贵、通昌、通吉、通义、通伏、通城八堡。通字八堡分布在宁夏川区,从南到北依次为永宁县、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县、平罗县。旧时八堡如今仅保留通贵、通昌、通义、通伏四个地名。碑一的“原籍甘肃省□夏府”中□处,可以肯定是宁夏府,因为在清代宁夏尚未独立建省,当时隶属于甘肃。宁夏是民国时期的1928年才建省。宁夏平罗县,旧称平虏县,与内蒙古绥远、新疆迪化一样,因为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意味,民国时改为平罗县。碑文中提及的平录县,疑似当时的平虏县,今天的平罗县。通字八堡中,通贵堡在银川市兴庆区。通昌、通义两堡在贺兰县,通伏堡在平罗县。所以碑文中的“平录县”应是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通□堡”应为“通伏堡”,在今平罗县。
碑二。墓主人为“都教府顕妣刘门于氏”。此“刘门于氏”,系“大清道光二十五年(1846年)十二月十五日生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七月初二日卒,丰镇府属隆盛庄人氏”。“厅”是清代独特的行政区划名称,主要在新开发地区,或不适合中原府州县的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作为清代的地方机构,丰镇厅存世时间为162年,据《清史稿》《绥远通志稿》记载,乾隆十五年(1750年),丰川卫及镇宁所合并为丰镇厅,归大同府管辖。光绪十年(1884 年)升丰镇厅为直隶厅,属山西省。民国元年(1912年),口外十二厅改设为十二个县,丰镇厅改为丰镇县。
1929年绥远特别区升格为绥远省,晋绥正式分治。在清代,隆盛庄一直归属丰镇厅管辖。据《现代汉语小词典》“府”字条释义,“府”指唐朝至清朝的行政区划,比县高一级⑤。而丰镇从未设过“府”,所以,“丰镇府”应系“丰镇厅”之误。因此,碑二碑文中所示之“刘门于氏”为“丰镇府属隆盛庄人氏”的表述有误,应为丰镇厅属隆盛庄人士。另从墓碑提供的墓主人生卒日期信息看,“刘门于氏”归真的年龄应为五十岁(生于1846年,卒于1896年),而非碑文所示“刘门于氏五十四岁归真”。
其实,为墓主人勒石立碑与墓主人亡故的时间关系,还是可以从碑文中看出端倪。通过理清时间关系,可以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立碑的准确时间;二是碑主人归真时的准确年龄;三是“清和月”是指何月份。兹分而述之。
据碑文一所示墓主人“十一月初四日明忌”“十二月初五日周年”,其生卒年月相差了一个月零一天,只是年份不详。既然碑文中明示墓主人“十二月初五日周年”,那就是已然告诉人们:“大清光绪二十四年(1899年)岁次戊戌清和月”的次年(光绪二十五年,即1900年)十二月初五日即为墓主人的“周年”,由此可知,为墓主人勒石立碑的时间即在其亡故的当年当月,这是一个重要的信息,加之按照墓主人享年年龄推算,即可确定其生卒年月。此为其一。其二,由上述立碑当年——光绪二十四年(1899年)即为墓主人归真当年(终年六十八岁)的情况推算,墓主人当生于道光十年(1831年),卒于光绪二十四年(1899年)。其三,由于 已知墓碑一的勒石时间为“大清光绪二十四年岁次戊戌清和月”,按照当时惯例,该碑又在碑文开头明示“十二月初五日周年”,并故意略去年份(即光绪二十五年),所以可以肯定勒石立碑的“清和月”即十二月。
注释:
5.《现代汉语小词典》第 154 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关于对两通清代古墓碑所示“督教府”的考证。首先我们来解读“督教”一词。据有关宗教词典显示,“督教:中国西北地区穆斯林对布道者的称谓。因专司劝谏、说教而得名。指海推布,也有指穆夫提的。流行于明清时期。……也是一种尊称”。杨惠云主编的《中国回族大词典》对“海推布” 的词义释解为,“海推布,阿拉伯语音译,又译‘赫蒂布’、‘哈梯卜’。原意为‘劝谏’、‘告谕’。清真寺主持宣教仪式者的专称。聚礼、会礼时,海推布执杖登上讲坛,朗诵‘虎图白’,宣讲教义。盛行于明清时期,至民国时期多已消失,宣教仪式由主持清真寺的开学阿訇所取代”⑥。
由“督教”到“督教府”,后者主要是对明清时期清真寺执掌宣教仪 式的海推布宅第的尊称,海推布(包括其夫人)无常(亡故)即在其墓碑上姓名之前,冠之以“督教府”字样,以示对墓主人的尊敬之意。有关“督教”和“督教府”的词义,不仅使当代人感到陌生、困惑,就是在民国时期人们也已经不熟悉了。这就是因为明清时代,在清真寺担当“劝谏”“告谕”职责的海推布一职,到了民国时期大多已消失,而代之以开学阿訇,这也是伊斯兰教宗教组织架构中发生的变化之一。从宗教教职人员的角度来观察,清真寺的宣教仪式等也由过去的细致分工(如分为海推布、穆夫提,其职责分工各有不同),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过去每日清晨“打更”“唤礼”的梆子声也已销声匿迹,而代之以穆斯林使用钟表去自行掌握晨礼和其他四番礼拜的时间。海推布之所以被开学阿訇所取代,可以说是伊斯兰教宗教组织活动发生历史性变化的一个标志,对于伊斯兰教界内部来说,海推布虽已退出历史舞台,但穆斯林还是对其有所了解,但对“督教”“督教府”的词义就知之甚少,因而影响了对古墓碑碑文的理解,对一些新生代的穆斯林来说,就更不知“督教”“督教府”为何意了。从上述两通古墓碑所示“督教府”的解读还可以看到,在过去时代,穆斯林社会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尊敬,是由于海推布作为“督教”者,他们在生前受到一坊穆 斯林的尊敬爱戴,在其身后(甚至包括其配偶)仍享有穆斯林社会所给予的哀荣,如碑二中的“督教府刘门于氏”,这显示了穆斯林大众对伊斯兰教布道者的崇敬之情,这一点与现在穆斯林社会对一坊开学阿訇的尊敬是完全一致的。在隆盛庄回民西义坟新发现的两通清代古墓碑所示“督教府”问题,也说明,曾在明清时期盛行于中国西北地区的“督教”制度,也曾流传至中国北方地区,并使“督教”制度与宣教仪式出现同质化,具有共同特点。所不同的是,在“督教”所指的另一担当“劝谕”之责的穆夫提,在中国北方地区并未出现“穆夫提门宦”⑦,而只局限于海推布一职。从上述两通古墓碑所示“督教府”问题可以说明,中国北方伊斯兰教宗教活动及其仪轨,在同时具有中国伊斯兰教共性特征的基础上,也具有不同于西北的本地区的特点。
注释:
6.杨慧云主编:《中国回族大辞典》第848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3年1月出版。
7.“穆夫提门宦”系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派门宦。创始人马守贞。穆夫提门宦至1949年已历十四代。教众约10万人,主要分布于甘肃临夏、康乐、东乡和青海西宁南川以及新疆等地。见杨慧云主编:《中国回族大词典》第994—995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3年1月版。
作者:马永真,隆盛庄人,回族,中共党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1年12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汉语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曾任内蒙古社会科学院院长,1996年4月至1998年7月,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派任乌兰察布盟察右前旗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正处级),曾为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兼职副主任,兼任中国民族学会回族学分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