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保护动物,人人有责。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或遇到野生动物,不要私自处理,更不要对其进行捕杀或饲养,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动物得到妥善安置。
永胜县公安局 出 品
终审:文云
初审:李芸梅
编辑:焦建成
供稿:仁和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