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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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信部门初审后,将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于2024年12月12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联系人:毛冰超,18972160183;邮箱:234151518@qq.com),我局将一并汇总上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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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市经信局
编辑:张晶晶
校对:孟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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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信部门初审后,将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于2024年12月12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联系人:毛冰超,18972160183;邮箱:234151518@qq.com),我局将一并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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