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胡竟成的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曹晓东为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接受方中华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方中华提出辞去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30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方中华辞去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报经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曹晓东代理庐江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30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决定: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晓东代理检察长,报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和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胡竟成的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曹晓东为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接受方中华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曹晓东代理庐江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出品:庐江县融媒体中心
免责声明:本微信部分图文,来源于其他公众平台与互联网网页,其目的是为了将更好的内容分享给更多人,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涉及侵权请给予告知,我们会尽快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