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曦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谢治刚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胡志峰的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周代军的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
罗国炳为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永胜为黔东南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
刘光信为黔东南州人大民族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
吴莉莉为黔东南州人大选举任免与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免去吴莉莉的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高峰为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龙恺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杨露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龙恺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杨露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