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凌晨2时30分许,贵阳市云岩区交警在三桥南路开展夜间酒驾查缉过程中,一辆号牌为贵ADC**66的银灰色网约车在经过卡点时,该车驾驶人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拦下。
此时该车上仍有乘客,据乘客表示,自己是通过某平台下单的网约车,并不清楚驾驶人是否酒驾。该车驾驶人叶某林因涉嫌酒驾,不能再继续此行程,民警随后向其车上乘客说明了情况,并为其拦截出租车送其离开。
经核实,驾驶人叶某林持有C1驾驶证,所驾驶的贵ADC**66号小型汽车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
随后,民警现场对叶某林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标准。
据叶某林自述,自己是前一日中午在与朋友聚餐过程中饮酒,等到凌晨感觉自己已经清醒,于是叶某林驾驶其车辆出来跑客运。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我感觉自己已经酒醒了才出来跑单,这是我今晚的第三单,哪知道网约车还要被查。
然而,法不容情
叶某林不得不为他的酒驾行为买单
却也悔之晚矣
由于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依法对其驾驶证进行了暂扣。驾驶人叶某林将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50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其驾驶证将被依法予以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