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实习期酒驾,这下“遭”了...

时事   2024-11-17 23:07   贵州  

   2024年11月5日9时48分      


     安顺市紫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迎宾大道路段执勤时,当一辆号牌为贵GUH***号轻型栏板货车接受例行检查时,驾驶室传来浓烈的酒气,驾驶员疑似酒驾。



于是民警对驾驶人薛某裕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75mg/100mL


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01


  民警进行进一步检查发现     


      驾驶人薛某裕的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初次领证日期为2024年5月29日,拿到驾驶证仅过半年。





02


   据薛某裕交代     


      自己于11月4日晚上八点半和朋友们在家中聚餐喝的酒,想着第二天要上班,大概凌晨两点就休息了。今早感觉自己已经醒酒,便驾车出发,未曾想自己体内还含有酒精,不料驾车经过祥龙华府时被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对此,驾驶员薛某裕后悔不已

可是其终究要为自己的“隔夜酒”买单


依法处罚



最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薛某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机动车6个月的处罚。由于薛某裕的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被记满12分后,交警部门将依法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来源:贵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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