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派出所民警
接到群众徐某报警称
其种植的魔芋被盗
请求出警处理
接警后
民警积极开展调查工作
成功锁定违法行为人付某
并将其带到花山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
付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魔芋的违法事实
经查
付某盗窃徐某种植的魔芋
共计价值一千余元
目前
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商务合作电话(微信同号)13312689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