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固危废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时间:3月21-23日 地点:杭州
危废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赞助、火热招募中
靳 艳云 15340187079 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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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4年7月30日,接到辖区群众提供“市郊区某废旧物资回收部存放有大量疑似机油滤芯的物品”的线索后,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回收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回收部主要从事废旧物资经营,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今年5月份收购了一批废旧机油滤芯,在场内用压块机进行压缩,并将溢流出来的废油收集存放在油桶中。
该回收部只在作业区建有两个简易小工棚,现场未硬化场地上露天存放有大量压缩后的废旧滤芯,且地面有大片油污。
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回收部场区内土壤进行采样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该回收部场区内压块机下方土壤中石油烃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关标准限值,对土壤造成了污染。
案发后,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回收部场区内的废旧滤芯、废油进行了查封、扣押。
2024年8月23日,该回收部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对涉案的危险废物进行了规范的转运、贮存。
经过现场计重,已压缩滤芯为3410千克、未压缩滤芯200千克以及250千克废油。
查处情况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0条第2款“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规定,同时其涉案的废油、处置废滤芯等危险废物计重超过3吨以上,涉嫌污染环境罪。
2024年9月2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第七条之规定,将该案件线索及证据移送十堰市公安局。
9月5日,十堰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立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启示意义
(一)广泛宣传,拓宽执法途径。涉案废品收购站地处偏僻,堆放场地未进行硬化,废品露天存放,残留废油渗入地面致土壤污染严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此类废品收购加工点多位于城郊区域,隐蔽性较强,在日常监管中不易被发现。通过积极与基层村组、社区联动多方收集信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治理,能够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线索,消除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盲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程序,注重证据收集。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依法依规,提取现场监控视频、对涉案物品进行清点计重,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及时锁定证据,为后期移送办案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联动协作,提升执法效能。该案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与公安机关协同,强化行刑衔接、及时开展案件会商,定期研判案情动向,大大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为预防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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