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固危废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 时间:3月21-23日 地点:杭州
危废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发言、展位、赞助、火热招募中
靳 艳云 15340187079 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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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直接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报、经营情况报送)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申报、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于不按照有关规定备案管理计划和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或不按规定报告经营情况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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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信息系统"(https://gfmh.meescc.cn/solidPortal/#/),进入固体废物板块,点击新增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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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年份选择“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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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选“从旧管理计划复制创建新管理计划”即可一键导入上年度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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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想要复制的管理计划。
在填报 2025 年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时,需要特别关注表1至表7中可能出现变更的内容,填写前务必仔细核实是否存在改变的相关信息。
A1
基本信息:
填写注意事项:
❖
注意核对法定代表人与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是否有变化。
❖
确认环评、排污许可编号是否填写正确,并在有效期内。
A2
设施信息:
填写注意事项:
产废单位应先填报生产设施再填报污染防治设施。
新增设施信息时,生产单元至少添加一个生产设施,不同生产单元不能重复添加同一个设施。
产品信息要与“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内容保持一致。
先保存生产设施及其产品信息,才能添加对应的产品原辅料。
没有生产设施的危废,设施名称可填写:“非生产性产生源”,产品名称填“无”,原辅料名称填“无”。
A3
产生情况信息:
填写注意事项:
生产性危废或自行利用处置次生危废可自动从表2中代入,非生产性危废需通过新增按钮手动添加。
新增危废产生信息前,需判断该废物是否为豁免危险废物。
表3中所有代码信息需填写正确、完整,否则影响后续表格的填写。
A4
贮存情况信息:
填写注意事项:
❖
新增前需判断该废物是否为豁免危险废物。
❖
如果在同一个贮存设施类型下有多个危废,点击编辑,新增“贮存危废信息”即可。
A5
自行利用/处置情况信息:
填写注意事项:
无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企业,本表可以不填。
本表废物名称、代码、设施编码等信息来源于表3产生情况信息表,可直接引用。
新增的危废贮存信息,需仔细核对危废代码是否一一对应。
A6
减量化计划和措施:
填写注意事项:
所有信息都是必填,包括危废信息及计划和措施。
计划和措施可借鉴同行业发展水平和经验进行填写。
A7
转移情况信息:
填写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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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正确的经营单位名称及有效的许可证编号。
❖
确认每种危废对应的转移类型(省内、 跨省、境外)。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总体要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要求和危险废物申报要求。用于指导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含省级自建系统,下同)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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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靳艳云1831115359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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