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宁陵县中医院一个90后护士遇到了个糟心事:疫情封控期间,她和同事为了防疫吃住在医院,长达一个月,在此期间,她值班时突发脑溢血,她和家人认为自己是工伤,同事也这么理解,医院和卫健委也都为她出具了相关证明。
护士及家人都认为有了这些证明,肯定能通过人社局的工伤认定,但她的申请还是被拒绝了
工伤认定的申请
被人社局驳回
商丘市宁陵县人社局工伤保险股工作人员表示:这位护士的情形不符合防疫一线,也不符合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故其工伤认定申请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现不予认定工伤。
人社局的理由是:一没有死亡;二不是抗疫一线。
这类新闻,全国各地都出现过。都引起过广泛关注。但是规定还是那个规定。
对于第一个理由,更详细的规定是:当场死亡或者抢救时间不超过48个小时,否则也不是工伤。这已经记不起是第几例因超过“48小时”这个红线,而不被认定工伤了。
而实际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句话本身就具有歧义性。
第一,患者确实抢救时间在达到48小时之外的时候还仍然无效,患者其实也的的确确具有了死亡这个结局;第二,患者虽经过48小时的抢救病情稳定了,哪怕是缓解了,这个与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因为即便超出更多的时间进行抢救,实际也没有终止工作中突发的疾病导致的后果,所以应该仍然属于工伤。
对于第二个理由,她、家人和她接受采访的同事不认可:当时宁陵出现疫情,她和同事为了防疫吃住在医院,长达一个月。这一点,卫健委的证明里给予了认可。
也许对于医院及社会来说,医护人员只是一块砖,但对他们家庭来说,却是一根顶梁柱。一名医护的倒下,无异于摧毁一个或两个家庭。
在看到医护人员工作期间因过度劳累引发疾病,甚至倒下的新闻时,与其于赞美这位医护人员的辛劳付出,不遗余力地去讴歌所谓的“无计生死,不计报酬”的牺牲和奉献,还不如去反思如何在制度和现实上,避免这类事件再次重演,以及如何做好对医护人员后续的保障工作。
本次事件中的90后护士,其实是千千万万名在疫情中奋战的护士的一个代表。疫情期间,她们为了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当时的医务人员不再是普通的工作者,而是战士。他们吃住在医院近一个月,没向医院向县里提过条件。
但他们在医院发病了,却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没直接接触新冠患者,就不是抗疫一线?难道长达一个月吃住在医院不是诱发脑溢血的因素吗?
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特事特办吗?这事,真的要请宁陵县人社局三思,再三思!
来源:江苏疾控;(转载仅作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权,请联系小编:1113865361,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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