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我市公安机关在辖区新增6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向社会予以公布如下:
一、设备类型:闯红灯抓拍设备
监控抓拍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设置点位:
(1)高州市冼太大道与潘州西路T形路口(高州市宝光街道办门前),设备编号:44098100070001001A。
(2)高州市石鼓圩207国道与282省道交叉路口,设备编号:44098100070001003A。
二、设备类型:公路卡口抓拍设备
监控抓拍的违法行为: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设置点位:
(1)高州市冼太大道与潘州西路T形路口(高州市宝光街道办门前),设备编号:44098100070002004A。
(2)高州市冼太大道与凤凰大道交叉路口,设备编号:44098100070002005A。
(3)高州市石鼓圩207国道与282省道交叉路口,设备编号:44098100070002006A。
(4)280省道177公里300米南往北方向(高州市石仔岭塘背村路段南往北方向),设备编号:44098100000002002A。
以上新增6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11月15日0时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高州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