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监委1月26日发布《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和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问题通报曝光(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推动党中央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持续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工作成效,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和习惯过紧日子的思想,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5年1月26日至2月4日,连续10天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和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一、冯定祥,中共党员,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工勤人员,2025年1月12日21:20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阮志军,中共党员,云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云南农垦红河国际农业有限公司河口制胶厂职工,2025年1月4日23:3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梅宝,普洱市江城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工作人员,2025年1月5日10:3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云南省纪委监委称,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党员、公职人员纪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问题发生,云南水富市纪委公开通报5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问题,具体如下:
一、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股股长、市应急管理局党支部党员杨华东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8月9日,杨华东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40mg/100ml,水富市公安局对杨华东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和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11月,杨华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云富街道办事处新安村清和党支部书记李春莲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4月26日,李春莲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经检测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3.8mg/100ml,昭通市公安局对李春莲作出罚款1000元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2024年6月,李春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市自来水公司新城区水厂职工、云富街道双江社区沙坪坝党支部党员蒋永红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4月,水富市公安局设卡检查酒驾过程中,蒋永红因害怕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在驾驶小型轿车掉头逃离过程中将伸手示意停车的交警刮伤。4月16日,蒋永红主动到水富市公安局云富街道派出所自首,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2024年6月,蒋永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水富市秋成物业发展云南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秋成党支部党员曹成梅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5月18日,曹成梅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现场查获,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6mg/100ml,水富市公安局对曹成梅作出罚款1000元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24年8月,曹成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太平镇古楼村黄鸣党支部党员袁登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3月18日,袁登雄醉酒后驾驶摩托车搭载其朋友,被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00mg/100ml,经检测袁登雄血液乙醇含量为149.1mg/100ml,水富市人民法院判处袁登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4年8月,袁登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案例违反党的纪律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更对党员形象造成了极大损害。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中共水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月25日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政事儿 微水富
编辑:李竣豪
责编:刘扬
主编:王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