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监督检查时,靠前监督途径和方法比较有限,在监督执纪问责中要与统筹考虑背后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通过日常费用审核、财务报账、工程结算等资料较难发现背后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问题也不够精准。这就需要纪检部门抓住关键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监督。一是纪检监察部根据易发频发问题,细化完善政治监督台账,建立安全生产、物资招投标、工程建设、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领域的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共建立6个方面38项具体监督内容和36项具体监督举措。二是每月根据《2024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推进计划》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少数”,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工作进行重点监督。三是指导协同联动部门在所属领域同步开展监督,尤其要深挖监督发现的问题“表象”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微腐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四是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学、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筑牢廉洁风险防控“安全网”,实现党风廉政安全,保障生产经营安全。
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全面均衡,与审计、法律、财会等其他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较少,与职能部门的监督合力还不够凝聚。为了避免“各自为战”,需要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及互联互通。一是由公司纪委牵头,每季度召开纪审联动工作会与重点部门履职监督工作例会,着眼于计划互商、信息互通、监督互联、成果互用,形成“全层级”沟通协调机制。二是各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与纪检监察部、审计部沟通,在每季度会议中进行详细汇报并落实整改。三是各部门发现的问题线索,履行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及时向公司纪委、纪检监察部进行问题线索移送,由纪检监察部对问题线索进行审查。四是各部门在监督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和廉政风险点也及时移送公司纪委、纪检监察部,由公司开展以案促改和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
针对监督的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不足,与中心工作结合融合还不够紧密,监督方式手段还不够丰富和创新,公司纪委通过协调组织、各部门统筹推进、各单位全面参与的监督工作格局,建立“业廉融合”工作机制。一是结合“书记项目”根据专业特点开展“业廉融合”项目创建,并对成效显著的“业廉融合”项目组织总结、推广、应用,以全面建设“业廉融合”推动“大监督”体系健全完善。二是加大旗县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力度,为每一位领导干部《履行监督责任记录本》,督促干部在履行主体责任时加大监督责任的履职。三是建立班组纪检监督员机制,印发《阿拉善供电公司基层班组纪检监督员管理规则(试行)》,明确班组纪检监督员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切实铸牢基层班组廉洁防线。
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国资委党委、集团公司及公司党委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办好“两件大事”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跟进监督,持续推进监督监察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一是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关于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部署要求,各职能部门根据监督重点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开展警示教育、专项监督、专项整治、专项治理以及整改“回头看”等相关工作。在监督过程中,二是各专业工作性质、职能定位、监督重点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监督程序标准,纪委制定统一的监督规范,明确各专业监督重点,使联合监督更加精准、规范。三是打好纪审联动“组合拳”,用好各部门协同联动“防火墙”。截至目前,2024年共召开纪审联动专题工作会3次、重点部门履职监督工作例会3次,形成会议纪要6份,下发监察建议书7份,下发通报3份,发现并整改问题40余项,问题整改率90%以上。有效提升了监督实绩,为公司推动和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工作质效提供了坚强保障。
▎终 审:张晓桐